职业打假人突然“失声”了?新规一落地,连小票都开始“不认人”
发布时间:2026-01-23 11:17 浏览量:4
去年底我帮朋友处理过一起投诉——对方寄来一张超市小票,拍得锃亮,连收银员工号都糊得清清楚楚,但付款人名字是王建国,投诉人却叫李薇。更绝的是,李薇留的电话归属地在黑龙江,收货地址却填了广州天河。朋友当时真想转五百块图个清静,被我按住了手:“别急,先截图,再录屏,等新规落地。”
你猜怎么着?2026年4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21号令正式施行。不是打补丁,是直接换锁芯。以前投诉像扫个健康码,亮个身份证、截几张图,系统自动吞进去;现在得先过三关:你是不是真买了?买来干啥?买得合不合常理?标签上少了一个顿号、配料表没按国标排序、生产日期“20250318”没写成“2025年03月18日”……这些过去能换红包的“软钉子”,现在连受理单的边儿都沾不上。
职业打假人最擅长的,从来不是找假货,而是找“像假货”。他们专挑那些不影响吃、不影响用、但监管文书里真有白纸黑字要求的细节:直播间口播里带了个“最”字,包装袋上“热量”单位写成kJ没标kJ/100g,甚至页面写着“全网最低价”,结果隔壁平台同款便宜两毛五——这都能截图,都能投诉,都能谈钱。可新规第22条一出,事情就变了味儿:你说我标签违法?行,检测。谁出钱?协商。谈不拢?调解终止。你猜职业打假人愿不愿垫三千块去测一包薯片的钠含量?他们靠的是快进快出,不是实验室报告。
最狠的其实是第17条——把“职业化画像”明明白白写进规章里。比如:同一个人,三个月内对8家酱油厂投诉“配料表未将黄豆排第一”;或同一IP段,12个不同手机号,投诉同一家网店“发货超48小时”;再或者,11位收货电话,9个留的是同一个快递柜编号……这些过去平台睁只眼闭只眼的“巧合”,现在市场局看一眼就能标记为“非生活消费需要”。对吧?谁家主妇会连续买7瓶醋,就为拍7张瓶身标签?
还有那种“本地代购”老套路:职业打假人在成都下单,让西安亲戚代买,再把小票、付款截图、开箱视频打包卖掉。以前这招几乎百发百中,因为凭证是真的。但现在,投诉人身份和支付主体对不上?第16条第3项直接卡死:不能证明消费者权益争议,不予受理。你让市场局信谁?信一张小票,还是信法律规定?
我上次听一个基层所长吐槽:“现在我们看投诉,先看购买频次。有人一天下单17单,全是同一款猫砂,每单备注‘仅作维权取证’——这哪是消费者,这是在做KPI啊。”他说完笑了一下,又补了句:“但笑归笑,该退的退,该查的查。真售假的,罚得比以前更狠。”
那天回家路上,我翻了翻自己手机里那些“限时秒杀”“史上最低”“买二送一”的商品页。没删,也没怕。只是突然觉得,有些字,写得再小,也得有人敢盯着看;有些规则,改得再慢,也终究会落进现实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