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这回真凉了!
发布时间:2025-11-23 14:44 浏览量:1
原创 邓国良 中国药店
对药店经营者来说,职业打假人就像甩不掉的“狗皮膏药”。由于所售商品的特殊性,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监管要求比普通商品更高,药店更容易成为职业打假人的关注对象。这些人专挑一些产品标签瑕疵、说明书细节等非核心质量问题,利用惩罚性赔偿条款向经营者索赔牟利,甚至敲诈勒索。
这让药店经营者陷入两难:不理会又担心被监管部门的处罚,妥协赔偿则会助长歪风邪气。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为打击职业打假行为提供了政策支持。
职业打假人“黑名单”:一年内投诉举报30次以上将被纳入
长期以来,职业打假人的泛滥,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还占用了大量的行政资源,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疲于应付”。虽然国家此前也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措施,防止职业打假人滥用权力扰乱市场秩序。但由于缺乏法定的认定标准,基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始终难以将职业打假人和普通消费者准确区分,导致治理效果有限。
《意见》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空白,其第四条列举了十种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特征,为判定职业打假人提供了清晰标尺。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其所列的第六种情形,直接给出了量化认定标准:同一主体一年内,向该市行政部门提出或者撤回投诉举报10次以上,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提出或者撤回投诉举报30次以上,即符合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特征。
《意见》进一步明确,经综合研判确认的职业打假人,将被列入投诉举报异常名录管理。对该名录内人员提出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相关处理部门将依法严格审查,对其不合理诉求坚决不予支持。
构建联防共治机制,共同打击职业打假乱象
不同于普通消费者的正当维权,职业打假人的索赔行为往往呈现出明显的“专业化”“套路化”“跨区域化”等特点。他们往往采用“广泛撒网”的策略,短时间内同时向多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起投诉举报,相关记录会在当地政务服务平台和全国12315平台留下痕迹。根据平台数据,一个活跃的职业打假人,其年投诉次数可高达数百甚至上千次,远超正常维权范畴。
针对这一特点,药店行业可以建立跨企业、跨地区的联防机制,形成“投诉信息互通,应对经验共享,法律资源共用”的联动模式,共同防范职业打假人的骚扰。
具体而言,可以依托连锁总部或行业协会,搭建统一的投诉信息收集和共享平台。当某一家药店遭到可疑人员投诉时,第一时间将投诉人信息、投诉内容反馈至平台,由平台统一梳理分析,筛选出符合职业打假人特征的对象。一方面可以将相关信息同步给所有药店,帮助同行提前做好防范准备,避免同类骚扰;另一方面,要及时将相关线索报送给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助其将相关人员纳入打假人异常名录管理,形成“行业预警+监管介入”的联动合力。
坚守合格底线,拒绝私了妥协
有了政策的支持还不够,药店自身应对态度与方式才是关键。过去,不少药店因存在“怕麻烦”“怕处罚”的心理,在职业打假人的施压下往往选择私了,反而让他们得寸进尺。如今,随着国家对中小企业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多数地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法院已明确不再盲目支持职业打假行为,药店完全可以放下顾虑,理性应对。
面对职业打假人的不合理诉求,药店首先要保持理性,切忌恐慌妥协。应第一时间收集交易记录、产品进货查验相关资料等证据,坚持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虽然短期内会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却能从根本上杜绝后续纠缠。
另外,药店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争取从轻或免罚处理。针对职业打假行为的特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都出台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对于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常以责令改正为主,即便要处罚,罚款的金额也通常远低于打假人索赔金额,药店无需过度担忧。
不过,打铁还需自身硬,应对职业打假的最有效的方式,还是药店自身的合规经营。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只要在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严格遵守监管要求,就能让职业打假人无从下手。当每一家药店都筑牢合规防线,职业打假人的生存空间自然会不断萎缩,整个行业的市场环境也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