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腾说法丨职业打假套路翻车!买假酒索赔10倍赔偿被法院驳回!
发布时间:2026-06-11 20:01 浏览量:3
知假买假,还想“假一赔十”,法院不支持!近日,内蒙古一名男子提前录像取证,在超市购酒后立即举报起诉、索要十倍赔偿,被超市质疑为职业打假,法院最终驳回其十倍赔偿诉求。“职业打假人”的诉求为什么不能得到法律支持?消费者购买到哪些假冒伪劣商品可以依法主张“假一赔十”?今天一次性给您说清楚!
典型案例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发生在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的典型消费维权纠纷案,清晰划定了普通消费者正当维权与职业打假牟利索赔的法律边界。
今年初,男子王某前往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一家超市,在踏入超市前,他便开启摄像设备全程录像取证。进入超市后,他精准选购3个知名品牌共计6瓶白酒,通过微信支付4560元。
走出超市,王某拿上白酒,驾车前往土默特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称在超市买到假冒商标的酒,并将视频记录下的整个购买过程及各款酒品编码提供给市场监管局,取证流程十分专业。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前往该超市店内执法检查,并决定立案调查。
经查实,超市涉案18瓶白酒均从包头市某酒业有限公司购进,经专业机构鉴定,这批白酒全部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
2个月后,土默特右旗市场监管局对该超市出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品的行为,作出罚款2.5万元及没收侵权商品的行政处罚。
之后,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超市退还购酒款4560元,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十倍购酒款45600元。
超市负责人辩称,王某为“职业打假人”,不属于法律保护的普通消费者,其牟利性索赔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支持。
法院经过完整审理,查明关键事实: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0日期间,王某仅在土默特右旗范围内,就先后4次购买商品后投诉举报、发起索赔诉讼,营利性打假目的十分明确。同时,其进店前提前开启录像、精准选购商品、购完立即举报的行为,完全超出普通消费者的正常消费范畴。法院判决:双方酒水买卖合同无效,超市需在规定期限内退还王某4560元购酒全款;驳回王某十倍赔偿45600元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定义,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核心目的是个人生活消费。而职业打假人以获取赔偿、谋取利益为唯一目的,反复、批量购买问题商品并集中索赔,其行为本质是商业牟利行为,并非日常消费行为,不属于法律保护的消费者范畴。本案中王某某多次投诉索赔、提前专业化取证的行为,直接证实其牟利属性,因此无法享有消费者专属的十倍赔偿权利。
然而生活中不少人存在误区,认为只要买到假货,就一定能拿到十倍赔偿,实则不然。
1. 退一赔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覆盖全品类商品与所有服务,只要商家存在消费欺诈行为,普通消费者可主张三倍价款赔偿,赔付底线为500元;
2. 假一赔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仅限定食品、药品特殊品类,酒水正属于食品范畴,消费者正常消费买到不合格、假冒产品,可要求十倍价款赔偿。
二者权利行使的共同硬性前提:主张赔偿者必须是普通生活消费者。一旦被认定为职业化牟利购买者,即便买到假货,也无权享受惩罚性赔偿待遇。
那商家售假还需承担违法责任吗?
需要明确的是,法院驳回职业打假人十倍诉求,不代表纵容商家售假。本案中超市售卖假冒注册商标白酒的违法行为属实,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商家的行政违法责任已被追究,同时法院判决商家全额退款,也承担了对应的民事责任,违法成本并未免除。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法治直播间》温馨提示:要分清合法维权与恶意牟利的边界,日常消费买到假冒伪劣食品、酒类商品,要保留购物凭证、全程记录证据,通过监管投诉、司法诉讼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提醒各类商超、烟酒门店等经营主体,务必严守进货查验制度,核验供货商资质、商品授权证书、质检报告,杜绝购进、销售假冒伪劣、侵权商品,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规避行政处罚和民事纠纷。
此外,司法不鼓励、不支持以牟利为目的的职业化打假行为,不以生活消费为目的的恶意索赔,无法获得法律支持,切勿心存侥幸、以此牟利。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记者:王 莎 赵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