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新规实施后,职业打假人玩出新手段
发布时间:2026-06-04 21:17 浏览量:1
近一时期,职业打假索赔人开始玩出新花样。
起因是121号令的“第十条投诉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一)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核验投诉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可以要求投诉人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和“第四十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实行统一的投诉举报数据标准和用户规则,统一通过全国12315平台处理投诉举报,实现全国投诉举报信息一体化。”
先看看总局解释:新增统一办理。第四十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统一通过全国12315平台处理投诉举报,实现全国投诉举报信息一体化。对于各种渠道接收的举报线索,在大数据和AI时代更加有必要统一数据标准、全量归集分析,才能真正发挥举报的“晴雨表”“指南针”价值。
实际就是通过大数据为这些人画像,他们是不是职业队的立现原形。
于是这些人开始动脑子,用护照或者港澳通行证投诉举报。由于这两种证件不显示身份证号,他们共同的理由是身份证丢失!
我们让他们说出身份证号码,他们往往说记不住了,这肯定是不符合常理。
真正的目的就是试图掩盖职业打假人、逃避录入真实身份。
图片来自网络。
上案例:
本人身份信息情况说明
本人居民身份证已丢失,目前暂无法是供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号亦因病记不住了。本次投诉举报事项,本人已随投诉举报材料一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作为身份凭证,该证件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移民管理局依法核发的法定有效身份证件,证件内完整载明本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签发机关等全部法定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之规定。
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条,护照是我国公民的法定实名身份证件,在国内政务办理,身份核验场景中,与居民身份证具备同等的身份证明法律效力,可完整、准确证明本人真实身份。
贵局可依法通过全国公安人口信息系统、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联网查询核验,本人将全力配合贵局的全部合法核验工作。
各位看官,丢失是未取得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条真实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可见这人是个大忽悠,居然篡改法条内容、哪来的同等效力?
一般情况下,我们找公安部门查询,答复是没有身份证号码无法查询。
我们怎么处理?
依据121号令第十六条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五)未提供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冒用他人名义或者拒不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验真实身份信息的。
- 上一篇:🔮趁崔秀彬睡着了抓他⬇️会怎样?
- 下一篇:以爱之名,为梦护航!这份“考前礼”很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