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一脚踏空,50家商户联合报警!成都监管神操作:首违不罚
发布时间:2026-05-03 17:42 浏览量:1
知道“无证泡茶”,后果有多严重吗?成都400多家茶楼被职业打假人批量举报,面临着最高5到10万的处罚。
但是这一次,监管部门没“配合”。很技巧、也很有法律依据地地回复了两点,第一,未备案的责令改正。第二,初次违法,不予处罚。
这一来,职业打假人一脚踏空了。本来想发一笔,没想到,米撒出去了,也听到鸡叫了,就是没有鸡到手。
不仅如此,四川省茶馆行业协会反馈,至少有50多家商户已经联合报警,认为投诉人涉嫌敲诈勒索,要追究职业索赔人法律责任。他们中,此前有的迫于压力,支付了几千元不等的所谓“和解金”。手上有转账记录、沟通凭证、举报告知书等全部证据。
这个案例和前几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无证拍黄瓜”,极其相似。都是法规中明确的违法经营行为,都是极其轻微的违法行为。
公允地说,并不是小本生意很难做,违法违规就有理。这个前提要说清楚。
但法理不是死理。
成都监管部门在这场风波中,没有被网络情绪牵着走,而是依法审慎地行使了手中的执法权。坚持的一个原则就是,“首违不罚”。
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茶虽然排末位,但客人进了门,头一件事要做的是什么?——泡杯茶。
很多人确实不知道,这泡茶的生意,居然属于“自制饮品”,还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比如大多数做餐饮的,也会有“茶位费”。餐前泡杯茶,收费若干元。假如职业投诉人找上门,要一张自制饮品泡茶证,没有就举报,估计十个九个会中招。很多商家不知道,泡茶也要办个证。
不知道就好办了。职业打假,要的就是这个漏洞。但如果,单纯的,找到漏洞就提醒、就举报,晓之以法、止之于此,倒也罢。偏偏有的举报人,把这当成了谋生的行当。
如果,400多家商家,按有人和商家谈所谓“和解”时提出的,每家至少赔偿1500元,光这一笔,至少60万到手了。难怪举报投诉,做成一门生意。
严格说,大量商家没办证,管理上确实存在漏洞。但是不是这个漏洞可以由职业打假人往里钻?是不是可以以“和解”的名义去胁迫、去和解?这是一个涉及到“以法律的名义当正义、行非法勒索之不义”的涉嫌违法行为。这就把法律当成违法工具了。执法部门当然不能成为他们的“助攻手”。
新京报报道中,四川省茶馆行业协会负责人介绍称,这一次,举报人分工明确,消费、举报、谈判、收款环节分别由不同的人出面,将相关法律、政策研究得非常透。
法律是武器,他们当枪使。并不是,营商环境里做“啄木鸟”。更像是在营商环境浑水里,打别人的鱼、杀小本经营者的家。
这时候,考验监管执法部门的不是有多刚,而是有多少人性化的体恤和智慧。这一点,成都表现很优秀。这是我个人的评价。
当下营商环境,不以罚款为目的,就是好样的。君不见,农家宰猪没报备,罚单动辄就10万;君不见,菜农卖菜赚了14元,被开出5万罚单加5万。等等这些天价罚单,有多少是老百姓法律知识的盲区?
很多职业举报人,针对的,就是这些收入和法律知识储备都很贫乏的弱势群体。吃准的,就是小本经营者商户怕吊证、怕罚款的苟且心态。他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把法律当武器,而是把执法会高额处罚当枪使。罚款力度越大,他们胁迫和解时,开价会越高。说得狠一点,这些人是在劫贫济富。
公众参与监监督,不以牟利为目的,也是好样的。倘若是恶意举报、和解为名、敲诈索赔,执法部门就应该对他们坚决说“不”。
成都监管部门干得很漂亮的是,对无证商家责令整改,逐一指导补证备案。同时加强普法宣传,指导规范经营。
回头看,“拍黄瓜事件”已经有了法规优化,简单制售行为已经简化许可要求。说明我们的法规设置上,也会有不断完善的空间。这回是不是应该轮到“泡茶办证”了?这是一个可以讨论的命题。
当“小过重罚”“过罚不当”成为过往历史;当“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成为基本原则。就不会有职业举报和打假,成为一些人发家致富的门道。个人观察,仅供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