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蟑螂、塞钢丝索赔?三部门亮剑,职业索赔套路失灵了

发布时间:2026-01-30 16:38  浏览量:2

“吃饭时吃出蟑螂,索赔万元”“买的食品里有钢丝,要求十倍赔偿”——这些看似合理的维权场景,背后可能藏着精心设计的骗局。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剑指滥用“退一赔十”“退一赔三”制度的职业索赔行为,多名恶意索赔者因敲诈勒索获刑,彻底打破了“索赔致富”的幻想。

职业索赔早已不是零散个案,而是形成了分工明确的灰色产业链。上海2023年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的职业索赔投诉高达24万件,占投诉总量的20%,行政复议案件中更是有81.03%由职业索赔人提起。呼和浩特首批列入异常名录的50名职业索赔人,人均投诉1670件、举报1990件,主要盯着食品标签、保质期等表面问题“找茬”。更令人忧心的是,部分组织还开设“索赔培训班”,教授寻找商品漏洞、撰写格式化投诉信的技巧,甚至有高校学生、未成年人卷入其中,扭曲了社会价值观。

这些职业索赔人的套路远比想象中恶劣,从“碰瓷式”造假到“批量式”投诉,无所不用其极。北京的苏某为索赔,竟将事先准备的蟑螂投入餐馆饭菜,五次以举报相要挟索要赔偿,最终因敲诈勒索罪获刑;福建的向某团伙更嚣张,用钢针扎破食品包装袋、塞入毛发或钢丝,在多省作案六十余次,非法获利2.4万元,同样难逃牢狱之灾。除了直接造假,还有人专挑标签瑕疵、广告词表述等微小合规问题,短期内集中投递数百份格式化投诉信,逼迫企业花钱“息事宁人”。

更隐蔽的是“知假买假”的变种套路。曾某一次性购买900斤鲜竹笋和100件干竹笋,声称是为父亲寿宴准备,却在未举办宴席的情况下送检索赔,要求支付9万元十倍惩罚性赔偿金。法院审理发现,其购买量远超日常生活所需,且无证据证明寿宴事实,最终仅支持合理消费部分的2000元赔偿。这一判决明确传递出信号:法律保护的是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而非职业索赔人的牟利企图。

职业索赔的泛滥,不仅让商家不堪重负,更严重挤占了公共资源。有的企业每年花费数百万元应对索赔,小微企业被迫设立“专项基金”,这些成本最终都转嫁到普通消费者身上;大量恶意投诉举报让市场监管、司法部门疲于奔命,原本用于保护正当权益的行政和司法资源,被浪费在无意义的纠纷中。更危险的是,部分职业索赔已触及刑事底线,从“索赔”升级为敲诈勒索、诈骗,对市场秩序造成严重冲击。

如今,三部门联合发力,用法律为职业索赔划下红线。各地纷纷建立“投诉举报异常名录”,上海长宁区列入名录的职业索赔人投诉量同比下降55.06%,企业免罚、减罚案件占比升至60%。司法层面也明确裁判规则:普通商品领域,职业索赔人因非消费者身份不予支持惩罚性赔偿;食药领域虽不否定诉权,但需审查购买合理性,2024年上海法院审结的职业索赔一审案件同比下降78.5%。对于故意造假、勒索商家的行为,更是直接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强大震慑。

区分正当维权与职业索赔其实并不难:前者基于真实消费和实际损害,诉求合理适度;后者以牟利为目的,要么故意制造问题,要么超出生活需求大量购买、反复投诉。作为消费者,遇到权益受损应保留证据依法维权;作为商家,面对恶意索赔不必一味妥协,可向监管部门提供线索,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赋予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本意是震慑违法经营者、保护消费者权益,绝不能成为职业索赔人的“摇钱树”。三部门的联合亮剑,既守住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为市场秩序保驾护航。唯有让恶意索赔者付出代价,才能让正当维权通道更畅通,让消费者和商家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