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应对牟利性职业索赔 对薅羊毛行为说不!

发布时间:2025-12-26 17:44  浏览量:13

江汉风报道:近期,湖北省消费维权智慧监管平台通过大数据监测发现了一批以牟利为主要目的、滥用投诉举报机制的“职业索赔人”。其行为扰乱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浪费了消费维权资源,那么职业索赔人有哪些特点?商家该如何分辨呢?

职业索赔人往往能够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条款,对调查取证、文书撰写、法律程序等运用娴熟,在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反复提交申诉材料,大量占用行政和司法资源。

监利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主任 刘春和:“从实践来看,职业索赔人有如下基本特征:一是动机牟利化。其核心目的是通过寻找经营者在营销宣传、标识标签等方面的微小瑕疵,以投诉举报、司法诉讼、媒体曝光等手段相要挟,向经营者索取高额“赔偿金”和解意愿与赔偿金额直接挂钩。”

同一索赔人在短期内针对同一区域、同一行业的众多经营者发起大量高度相似的投诉举报,或围绕某一特定商品的标签、广告用语等反复投诉举报。

监利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主任 刘春和:“被诉对象往往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风险防范能力较弱的经营者。”

企业及经营者要规范标签标识与营销宣传,建立商品入库核查,对供货方资质、检验报告与实物一致性进行资料留存,对临期、标签模糊等问题商品直接拦截。

监利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主任 刘春和:“面对恶意索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包括完整交易记录、商品出库核验记录、与打假人的沟通记录、商品留样及检验报告等,形成完整证据链,拒绝‘以赔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