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家药店遭“扫荡”!职业打假人栽了,新规划清红线

发布时间:2026-01-30 13:04  浏览量:2

“两天跑遍23家药店,专挑标签瑕疵商品索赔”,大庆市职业打假人王某的操作,堪称恶意索赔的典型样本。2025年7月至12月,他以“产品备案信息不符”为由发起198封投诉信,最终因触发“批量采购+统一话术”预警,被纳入涉嫌职业打假人名录。这起案例并非个例,随着2026年《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的施行,曾经游走在法律灰色地带的“碰瓷式打假”,正迎来史上最严规制。

职业打假的初心本是监督市场、净化环境,但如今不少从业者已背离初衷。像王某这样的“职业索赔人”,核心目标并非维护消费权益,而是紧盯标签错别字、说明书标点错误、执行标准引用过时等“程序性瑕疵”,这些问题往往不影响产品质量与使用安全,却易于取证、复制性强。数据显示,某地7500名“职业索赔人”一年发起25万件投诉,单个号码最高投诉量达3800次。他们通过“批量采购+统一投诉话术+高额索赔”的模式化操作,将法律赋予的投诉举报权异化为牟利工具。更有甚者利用AI技术伪造证据、夹带异物“掉包”商品,甚至以曝光、持续投诉相威胁,性质已涉嫌敲诈勒索。这种行为不仅让中小商家不堪其扰,更挤占了有限的行政与司法资源,导致普通消费者的正当维权渠道被堵塞。

面对恶意索赔乱象,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的新《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给出了明确回应,从法律层面筑牢了“真打假受保护,假打假必被究”的防线。新规最核心的突破,是明确将“非为生活消费需要”的投诉排除在受理范围之外,列举了“购买数量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短时间内大量集中投诉”等典型情形,直接给职业索赔人的批量操作戴上“紧箍咒”。更关键的是,新规第四十二条明确将“夹带、掉包、造假骗取赔偿”“敲诈勒索”等行为列为规制对象,一旦查实,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不再是简单驳回投诉,而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地方层面也在积极行动,大庆市建立8部门联动处置机制,通过“投诉举报异常名录”精准识别职业索赔人员;长三角地区对“温度计拆零无说明书”等轻微瑕疵采取包容审慎监管,直接压缩了恶意索赔的牟利空间。这种“国家立法+地方联动”的治理模式,正在重塑市场秩序。

作为职业索赔人的重点“围猎”对象,药店需针对性防范三类套路,同时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首先是警惕“钓鱼式”诱导,职业打假人会伪装成顾客,刻意询问药品是否能“根治疾病”、进口商品是否有“批文”等敏感问题,诱导店员作出违规承诺,药店必须规范服务话术,所有宣传严格依据说明书,不夸大、不越界。其次是杜绝“标签瑕疵”漏洞,王某案警示我们,错别字、成分标注顺序、备案信息更新不及时等细节,都可能成为索赔借口,药店应强化进货查验,建立标签说明书审核台账,定期排查过期执行标准、信息不一致等问题,从源头降低风险。最后是拒绝“恶意滋扰”施压,面对批量投诉和高额索赔威胁,商家切勿因“怕麻烦”选择“私了”,这只会助长碰瓷气焰,正确做法是保留完整的进货凭证、销售记录和沟通录音,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必要时报警,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规制恶意索赔,不能仅靠监管部门单打独斗。互联网平台应利用数据优势,建立风险识别模型,通过分析投诉频率、索赔金额等指标,提前过滤异常诉求;行业协会可组织商家开展合规培训,共享职业索赔人信息;消费者也应理性维权,避免被职业索赔人利用,共同守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王某的“栽了”,标志着职业索赔的野蛮生长时代正在落幕。随着新规落地和治理深化,市场将回归“保护合法维权、打击恶意碰瓷”的本质。对商家而言,合规经营是根本;对消费者而言,理性维权是底线;对监管部门而言,精准执法是关键。唯有三方合力,才能让真正的打假监督发挥作用,让恶意索赔无处遁形,最终实现消费者、经营者、市场环境的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