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频繁扫店索赔,监管开始不再“照单全收”
发布时间:2026-01-29 05:45 浏览量:2
原创 药店智汇
这两年,很多药店人都有一种明显的感受:有些投诉,看着不像普通消费者。
买的东西不贵,却问得特别细;一次不买多,转头跑好几家;过几天,
投诉、举报、索赔
同时出现,理由高度一致。
最近,大庆市披露的一起案例,把这种情况放到了台面上。
01
两天内多店集中投诉,这类行为被单独识别
在大庆这起公开案例中,当事人王某在
2天时间内连续跑了 23 家药店
,集中购买穴位压力刺激贴、风油精等低价医疗器械产品。
随后,他以
“产品描述与备案不符”“注册内容存在差异”
等理由,对多家药店发起索赔投诉。
经核查,仅在 2025 年下半年,王某向当地监管部门发送的投诉信就接近 200 封,且投诉对象、投诉理由、表述方式高度雷同。
由于其行为呈现出
短时间、多门店、批量化、模式化
的明显特征,已明显超出普通消费者合理消费和维权的范畴,最终被纳入
涉嫌牟利性职业索赔
的重点关注对象,并依法作出处理。
02
从这起案例,看职业索赔方式的变化
从案件披露的信息来看,这类行为有几个共同点,很多药店人并不陌生:
1)关注点并不在产品是否存在真实质量安全问题;
2)更多集中在
标签、说明书、备案信息等
程序性细节;
3)通过
“集中采购 + 统一话术 + 批量投诉”
的方式操作;
4)索赔诉求往往明显高于商品本身价值;
这类行为,本质上已经不再是单次、个别的消费纠纷,而是带有明显目的性的重复操作。
03
监管处理思路,正在发生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这起案件并非单独处理,而是发生在一次
多部门联合专项行动
中。
在这次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司法、法院、公安等多个部门,建立了针对
牟利性职业索赔
的联动处置机制,通过行为特征识别,对异常投诉进行区分处理。
同时,从制度层面看,相关投诉举报处理规则也已明确:投诉举报权利不得被滥用,
对以敲诈勒索、骗取赔偿为目的的行为,依法予以规制。
在部分地区的执法实践中,对于不影响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的轻微瑕疵,也开始采取
更加审慎、区分对待的处理方式
。
这些变化,释放出的信号很清晰:
并非所有投诉,都会被简单“照单全收”。
04
药店人更容易遇到的几类现实场景
结合公开案例和监管实践,目前较容易出现争议的,往往集中在:
1)通过刻意提问诱导店员作出不规范表述;
2)放大
标签、说明书
中的细节问题进行集中取证;
3)多渠道、反复投诉制造压力,提出明显不对等的索赔诉求;
这些场景,在不少门店都曾真实发生过。
写在最后:
这篇案例所反映的,并不是“个别人被处理了”,而是一个正在形成的趋势:
监管正在更明确地区分“正常消费维权”与“以牟利为目的的职业索赔行为”。
对药店从业者来说,理解这种变化,本身就很重要。
它意味着,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面对明显异常、模式化的索赔行为,处理逻辑和环境,已经和过去不完全一样了。
这也是为什么,这类案例会在药店圈内被反复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