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并轨十年:从“双轨”到“同轨”,差距为何仍在?

发布时间:2025-11-30 11:57  浏览量:3

2025年,我国养老金并轨改革走完了11年历程。当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王女士拿到7884元的月养老金时,同工龄的企业职工李先生的账户里只有3435元——这组真实数据,戳中了很多人对“并轨”的困惑:说好的“统一规则”,为何待遇差距依然明显?

要理解这个问题,得先厘清一个核心认知:养老金并轨,“并”的是制度规则,不是绝对待遇。

一、并轨前:双轨制的“天差地别”

2014年之前,我国养老保险是典型的“双轨运行”:企业职工按“个人缴8%+单位缴20%”的模式缴费,养老金由基金统筹发放;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无需个人缴费,退休后直接按在职工资的80%-90%领取财政拨款的退休金。

这种制度差异直接导致了待遇鸿沟: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是企业职工的2.5倍。更关键的是,双轨制形成了“身份壁垒”——企业职工即便工资更高,退休后待遇也可能远低于同级别公职人员,这让人才流动、社会公平都受到了制约。

二、并轨十年:统一规则,如何打破双轨?

2014年10月,《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落地,改革核心是“三个统一”:

1. 缴费规则统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始像企业职工一样,个人缴8%、单位缴20%,建立个人账户;

2. 计发办法统一:养老金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部分“中人”(2014年前参保、之后退休)增加过渡性养老金;

3. 调整机制统一:2025年起,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一标准调整养老金,采用“定额+挂钩+倾斜”的组合方式。

为了避免“中人”待遇下降,改革还增设了“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强制建立,单位缴8%、个人缴4%,相当于“第二份养老金”;同时设置10年过渡期,确保“中人”待遇不低于并轨前。

到2025年,改革成效已初步显现: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的月均养老金差距,从2.5:1缩小到1.3:1;全国31个省份全部完成制度并轨,超4000万公职人员纳入统一养老保险体系。

三、差距仍在:三大核心变量决定待遇高低

规则统一了,为何王女士和李先生的养老金差了4449元?问题出在“规则里的变量”:

1. 缴费基数:企退“按最低缴”,事退“按全额缴”

养老金遵循“多缴多得”原则,缴费基数是关键。现实中,企业为控制成本,约70%的企业按当地社平工资的60%(最低标准)缴费;而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实际工资(含津贴补贴)缴费,多数缴费基数是社平工资的100%以上。

以邵阳市2025年计发基数7694元为例:

• 企业职工按60%基数缴费30年,基础养老金为7694×(1+0.6)÷2×30×1%=2154元;

• 机关事业单位按100%基数缴费30年,基础养老金则是2308元,仅这一项就差出154元。

2. 视同缴费年限:事退的“历史红利”

过渡性养老金是为了弥补改革前未缴费的工龄,但两类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差异巨大:

• 机关事业单位“中人”的视同缴费年限,可计算至2014年10月,比如1985年参加工作的人员,视同缴费年限长达29年;

• 企业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仅计算到1992年(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同样1985年参加工作的人员,视同缴费年限仅7年。

按过渡系数1.3%计算,仅这一项,事退人员就能多领2193元。

3. 补充保障:职业年金vs企业年金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覆盖率接近100%,而企业年金覆盖率不足10%,且多集中在国企和大型民企。王女士的7884元养老金中,职业年金占比约18%;而李先生的3435元,完全是基本养老金。

四、未来:差距会缩小,但不会“一刀切”拉平

并轨不是“平均主义”,而是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成为唯一标准。从趋势看,差距会逐步缩小:

• 新入职人员无差距:2014年后入职的“新人”,无视同缴费年限,若缴费基数、年限相同,企事业单位退休待遇基本一致;

• 缴费监管趋严:多地已要求企业按实际工资缴费,广东、湖南等省提高了缴费下限,企业“低基数缴费”的空间被压缩;

• 调整机制倾斜:养老金调整向低待遇群体倾斜,2025年定额调整中,企退人员的增幅比例(1.5%)是事退人员(0.63%)的2倍多。

但历史形成的差距,需要时间消化。比如“老人”(2014年前退休)的待遇仍按原标准执行,“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差异也会持续十几年。

结语

养老金并轨,本质是一场“制度公平的补课”——它让养老保险回归“保险”本质,不再以“身份”定待遇。未来,随着企业缴费规范、企业年金普及,待遇差距会进一步缩小,但“绝对均等”本就不是改革的目标。毕竟,养老保险的核心逻辑,从来都是“你缴了多少,就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