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无法忍受宿舍环境轻生,职业院校应该办得更“职业”
发布时间:2025-11-27 17:15 浏览量:1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王学钧
一纸判决为职业院校敲响警钟。
去年9月,江西赣州某技术学院新生赖某因无法忍受室友集体抽烟、通宵打游戏的宿舍环境跳河自杀。近日,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校方对赖某之死承担30%的责任,应向赖某家属赔偿30余万元。
看到这一判决,一直想撇清责任的校方应该会清醒许多。
事发之后,校方曾极力自辩无辜——作为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赖某对自身行为已有足够的控制能力,对行为的后果也已具备充分的认识和理解能力,应当为自己的选择独立承担全部后果与责任。再说,校方并未忽视赖某提出的调换宿舍请求,曾多次明确向其作出可调换宿舍的承诺,并多次对其实施情绪安抚。
只是,这份辩白太苍白,太一厢情愿了。
要知道,赖某不是一个与涉事学校无干的外人,而是刚报到不久的在校生。就算赖某的自杀跟他的校内生活无关,校方也不应表现得这么“超脱”,一脸冷漠地把所有责任都推给赖某自己。
更何况,赖某自杀跟他的校内生活有很大的关系。
5名室友中,有4人没日没夜地抽烟,把空间狭小的宿舍弄得乌烟瘴气令人窒息。这还不算,室友们还通宵达旦地在宿舍里打游戏,时不时弄出不小的动静,吵得人睡不着。对像赖某这样一个对烟味极度敏感的新生而言,这种住宿环境实在无法忍受。为此,他曾多次跟班级辅导员沟通,要求换宿舍,甚至发出了“再这样下去,我真要跳了”的“预警”,可辅导员只是敷衍了事,一直没有采取措施“治理”宿舍环境,也没有给赖某换宿舍。最终,赖某真的“跳了”。
涉事学校难辞其咎。如果校方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到位,赖某所在宿舍的状况根本就不会出现,如果校方对辅导员的管理到位,赖某的辅导员在面对赖某的求助信号时就不敢如此漫不经心。校方所说的曾多次向赖某作出可调换宿舍的承诺并多次对其实施情绪安抚,更像是自欺欺人的事后“找补”。涉事学校被判为赖某之死承担30%的责任并赔偿赖某家属30余万元,没啥好不服气的。
这场本可避免的悲剧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某些职业院校的办学乱象。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这是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定位”。可是,在某些职业院校,从学校管理者到教职员工,再到在校学生,都对此缺乏足够的理解与认同,非但不能表现出应有的自尊与自爱,甚至还时常有些“破罐子破摔”。
这一点特别值得警惕。如果不认真采取措施改变这种状况,职业院校就会成为“事故多发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