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中国】推动新就业群体管理增效服务提质
发布时间:2026-04-28 17:03 浏览量:1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意见》分为六部分,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为各地各部门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新就业群体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新兴领域迅速发展,尤其是以互联网平台为支撑的新业态大量涌现,聚集了规模庞大的新就业群体。对新就业群体既有管理,又有服务,显得尤为重要。制定出台《意见》,旨在推动新就业群体管理增效、服务提质。
管理要跟上,实现管理增效。新就业群体规模庞大、分布范围广、流动性强,在职业形态上呈现出灵活化、在线化、去雇主化等特点,组织化程度较低。新就业群体来源渠道广泛、思想比较活跃,需要创新管理体制,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凝聚新就业群体向心力。加强新就业群体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提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质效,持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加强和改进新就业群体中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完善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机制。依法规范用工管理,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等完善用工管理制度,根据用工事实等依法合理确定权利义务。加强互联网平台算法治理,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算法,提高透明度,保障新就业群体对算法规则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
服务要跟上,实现服务提质。新就业群体构成复杂、诉求多元,流动变化大,经常跨平台、跨行业、跨地域工作和生活,需要准确把握他们的特点和需求,加强关爱服务,着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合法权益保障,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等根据工作任务、劳动强度等合理确定新就业群体劳动报酬,及时足额支付;保障新就业群体休息权益,加强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形下的劳动保护。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结合实际逐步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营造和谐友好从业环境,推进社区、商圈、楼宇、园区、交通枢纽、公路服务区、网络直播间等友好场景建设,加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工会驿站、青年之家、妇女之家、司机之家等统筹使用和运行维护管理,结合实际协调帮助解决新就业群体住宿、餐食、停车、道路通行等问题。
坚持管理和服务整体推进。管理和服务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好的管理不是为管而管,而是把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好的服务就是以需求为导向,主动靠前服务。把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就能让管理与服务更有力度、更有温度。新就业群体是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守护者,也是美好生活的追求者、共享者,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暖人心、聚人心。着力构建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有效协同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企业等多方作用,全面加强服务管理,促进新就业群体健康发展。加强正面宣传和激励引导,教育引导新就业群体规范从业行为,展现文明素养、展示良好形象,鼓励引导新就业群体参与基层治理和志愿服务,提升职业认同感、社会融入感。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是首个专门关于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中央文件,要加强学习宣传,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跟踪指导,推动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