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工学交替”异化为“学工劫”

发布时间:2026-03-22 08:41  浏览量:2

——从河南某职业学院强制实习乱象看职业教育权益保障

近日,河南某职业学院的学生遭遇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校大二学生被学校强制要求进入工厂实习,却面临专业不对口、实习环境恶劣、男女混寝等问题。更令人震惊的是,学校以扣除50学分为要挟,还要求学生签订“个人自愿承诺书”,试图将强制行为包装成学生的主观意愿。这一事件再次将职业院校实习乱象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也让我们不得不追问:当“工学交替”的教育理念在实践中异化为对学生权益的侵害,我们该如何守住职业教育的底线?

表面上看,这是一所学校的个案,但深入剖析便会发现,河南某职业学院的问题绝非孤例。近年来,从南到北,职业院校实习乱象频频见诸报端:有的学校将学生“卖”给工厂充当廉价劳动力,有的学校以实习之名行创收之实,有的学校在实习管理中严重缺位……这些现象背后,暴露的是职业教育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制度性困境与伦理失范。

强制实习的实质,是学校权力的越界与学生权益的失守。教育本应是培养人的事业,但当学校以“不实习就扣50学分”相威胁时,教育的温度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赤裸裸的权力强制。50学分是什么概念?按照一般高职院校的学分设置,这几乎相当于学生一学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学业成果。用如此重要的学业评价指标作为要挟筹码,本质上是对学生基本权益的绑架。学校或许会辩称这是为了学生好,为了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但当强制取代了引导,当威胁取代了说服,教育的本质已经被异化。

更为荒谬的是“个人自愿承诺书”的签订。这一做法既暴露了学校对自身行为合法性的心虚,也体现了对学生基本权利的漠视。明明是强制安排,却要求学生签下“自愿”二字;明明是学校单方面的决定,却要包装成学生和家长的自愿选择。这种形式主义的操作不仅无助于解决实质问题,更在学生心中种下了对教育机构的不信任。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在胁迫下签订的所谓“自愿承诺书”,其法律效力本身就存在重大瑕疵。

专业不对口问题同样值得深思。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这一规定是基于教育规律的精准判断——实习之所以能成为教学活动的组成部分,前提是它能与课堂所学相互印证、相互促进。当一名学计算机的学生被安排去流水线组装零件,当一名学会计的学生被派去搬运货物,这种所谓的“实习”与教育目标背道而驰,不过是披着教育外衣的体力劳动。

实习环境的恶劣和男女混寝问题,则触及了学生基本权益的底线。职业学校的学生多数尚未满20岁,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有权在安全、健康、有尊严的环境中接受教育。恶劣的工作环境不仅可能危及学生的身心健康,更会让他们对所学专业产生怀疑和抵触;男女混寝的住宿安排则直接侵犯了学生的基本隐私权和人格尊严。学校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理由将学生置于如此不堪的境地。

从更深层次看,河南某职业学院暴露出的问题,折射出职业教育领域存在的一系列结构性矛盾。其一,部分职业院校过度追求“校企合作”的形式,却忽视了教育的本质目的。在一些学校管理者眼中,实习成了展示办学成果的政绩工程,成了缓解办学资源不足的权宜之计,唯独不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教学活动。其二,职业教育评价体系尚不完善,对学生实习质量的监督缺乏有效抓手。当学校将学生送入工厂后,往往缺乏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学生沦为学校和合作企业之间的“弃儿”。其三,学生权益救济渠道不够畅通。面对学校的强制安排,许多学生虽然心有不满,却因担心影响学业和毕业而选择忍气吞声,这种权力不对等的格局进一步助长了学校的任性行为。

2022年,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对实习安排做出了系统规范。规定明确指出,实习本质上是教学活动,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明确不同意学校实习安排的,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这些规定为规范实习管理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依据。然而,好的制度关键在于落实。河南某职业学院的做法,恰恰暴露了政策在执行层面的严重偏差——规定中强调的“学生自主选择权”被完全架空,规定中明确禁止的“跨专业大类实习”成为常态。

要破解这一困局,需要多方共同努力。首先,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职业院校实习安排的常态化监管,建立实习备案制度和质量评估机制,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可考虑建立实习“红黑榜”制度,将实习安排规范与否作为学校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并与资源分配、项目审批等挂钩,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其次,职业院校必须回归教育初心,真正将学生发展放在首位。工学交替的本质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是课堂与职场的对话,而不是简单的劳动力输出。学校在选择合作企业时,应严格把关,确保实习岗位与专业对口、工作环境安全可靠、住宿条件符合标准。同时,应充分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实习安排过程中与学生充分沟通,达成共识,而非简单粗暴地以“扣学分”相威胁。

再者,需要完善学生权益保障机制。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实习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解决学生的合理诉求。教育主管部门也应建立学生实习权益保护的快速反应机制,当学生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此外,还应加强学生维权意识和能力的培养,让他们在面对不合理安排时,能够理直气壮地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企业而言,接收学生实习不是获取廉价劳动力的机会,而是参与人才培养的社会责任。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实习岗位,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尊重实习生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那种将实习生当作“万能螺丝钉”随意使用,甚至克扣实习生待遇的做法,不仅违背商业伦理,也终将损害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

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社会观念的转变。长期以来,职业教育被一些人视为“次等教育”,职业院校的学生被贴上“考不上好大学”的标签。这种偏见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部分职业院校对学生的漠视和功利化操作。事实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只是类型不同,并无高下之分。优秀的技能型人才同样是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只有当全社会真正树立起对职业教育的尊重和信心,职业院校才能摆脱生存焦虑,专注于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学生权益。

回到河南某职业学院的个案,这所学校的管理者或许有自己的苦衷——也许是为了完成实习指标的压力,也许是为了维系校企合作关系的无奈。但无论如何,教育的底线不容突破,学生的权益不容践踏。将学生视为实现学校目标的工具,而非教育的目的本身,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教育规律,也背离了教育的伦理精神。

教育的本质是什么?是点燃火焰而非填满容器,是启迪心智而非规训身体,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而非训练合格的劳动力。当“工学交替”沦为“学工劫”,当教育机构异化为劳务中介,我们失去的不仅是学生对学校的信任,更是对教育本身的信仰。

期待河南某职业学院能够正视问题,及时纠偏,还学生一个公道。更期待以此为鉴,推动整个职业教育领域实习管理的规范化、人性化,让工学真正相长,而非相害。职业教育关乎千万学子的前途命运,关乎“制造强国”战略的人才支撑,绝不能任由实习乱象侵蚀职业教育的根基。只有守住权益保障的底线,职业教育的明天才能真正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