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5年重庆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5 12:47  浏览量:1

渝教职成函〔2025〕52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举办2025年重庆市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职业高校,市教科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发挥大赛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引领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函〔2025〕4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重庆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教职成发〔2022〕5号)精神,决定举办2025年重庆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赛由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组成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并联合主办,有关职业院校具体承办。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大赛办公室”)设在市教科院职成教所,负责落实大赛组委会有关安排、大赛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赛道组别设置

大赛开设共39个赛道,各赛道根据情况设中等职业教育组、高等职业教育组(简称中职组、高职组)。其中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赛道高职组等27个赛道组别内设2—7个不等的比赛小组,按赛道小组开展比赛,其余按赛道组别开展比赛,共计117个赛道组别/小组(具体信息及承办院校见附件1)。

报名参赛学校不足3个的赛道组别/小组,不予开赛。

三、大赛时间

(一)区县、院校初赛。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所在区县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开展初赛;各高职院校(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下同)开展校内初赛。初赛完成后,按区县和高职院校分别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大赛。

(二)市级决赛。2025年12月—2026年1月,举行市级决赛。中职组以区县为单位报名,高职组以院校为单位报名。

四、参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参赛选手须为重庆市内中等职业学校、高职(专科)学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含普通本科学校职教本科专业)、普通本科学校专科全日制在校学生及3年内(以报名时间为准)毕业生。毕业生应为企事业单位职工,报名时需提供本校毕业证及工作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务合同。

2.参赛选手所学专业须为报名参赛赛道对应的专业类包含的专业(人工智能赛道、非遗技艺赛道除外)。各赛道对应专业类信息详见2025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道简介(见附件2)

3.中高职五年制一体化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

4.凡获得过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不能参加相应赛道同一组别(中职组、高职组)的比赛。

(二)组队要求

比赛均为团体赛,每支参赛队伍不超过4人。以学校为单位组队,不得跨校组队。

(三)名额要求

1.中职组以区县为单位报名,每赛道组别/小组每区县参赛队原则上不超过2支。根据每区县内中职学校数量,适当调增部分区县参赛名额(详见附件3),同时每校参赛队不超过1支。

2.高职组以学校为单位报名,每校每赛道组别/小组参赛队不超过2支。

3.在2025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中获金奖的学校,额外增加1支金奖赛道的参赛队名额。赛道组别下设多个比赛小组的,由获奖学校自行决定获得增加名额的比赛小组。

(四)指导教师要求

每支参赛队伍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任教师。

五、参赛项目

(一)项目内容。参赛队伍依据赛道设置,结合所学专业和教育教学实际,围绕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真问题、真场景,自主确定参赛项目名称,自主设计参赛项目内容,自主选择参赛设备,展示真技能。

(二)项目要求。参赛项目须符合职业岗位要求,操作规范、安全。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为参赛选手所拥有的清晰、合法的自主知识产权。参赛项目如有涉密内容,参赛前须进行脱密处理。参赛项目须为本参赛团队原创,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弄虚作假、与本次大赛包括本校在内的其他参赛项目相似度超过20%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奖励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三)项目展示。参赛队伍根据项目任务,按团队成员分工,同步进行技能操作和现场讲解。技能操作重点展示专业技能熟练程度、规范程度以及解决技术难题的创新能力,现场讲解主要介绍总体思路、技能要点、主要成果、项目创新等。每个项目比赛时长不超过1小时,由参赛队伍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重点突出项目关键环节的技能操作,并进行适当讲解。

(四)评分要素。从技能水平、职业素养、应用价值、团队合作、创新创意等五个方面,按权重对参赛项目作整体评价,详见《2025年重庆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评分要素》(附件4)。

六、奖励支持措施

(一)以赛道组别/小组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设置10%金奖、20%银奖、25%铜奖(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

(二)需设置平行组开展比赛的,按金奖数量1:1设置平行组,各平行组队数相差不超过1。各平行组内名次确定后,裁判长组织所有平行组评分裁判通过观看比赛原始录像,对各平行组第一名进行集中打分复评确定金奖名次。

(三)获奖选手在报读高职或本科学校、“专升本”、获取相关职业证书等方面的具体支持措施,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大赛各项工作。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行业的支持,健全技能大赛促进学生技能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提高的长效机制。

(二)大赛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将通过市教科院网站“职业竞赛”专栏(http://www.cqjy.com/glbm/zyjyycrjyyjs/crjy1)发布,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安排专人及时查阅获取有关信息。

(三)各承办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函〔2016〕11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教财发〔2020〕54号)有关要求做好大赛承办工作,确保组织周密、公平公正、安全有序、服务到位。

(四)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和有关人员的差旅费等按相关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

附件:1. 2025年重庆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道及承办院校信息表

2. 2025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道简介

3. 2025年重庆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调增参赛名额表

4. 2025年重庆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评分要素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