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郴州市本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3-16 16:41 浏览量:2
为提高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质量,促进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面开展,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通知》(郴政办发〔2023〕16号)、《郴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郴残字〔2025〕12号),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组织
由郴州市残疾人服务中心负责主办,各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负责承办。
二、培训对象
按照《郴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郴残字〔2025〕12号)文件中规定的培训对象。
三、培训任务
2026年郴州市本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任务218人。
四、培训开班时间
2026年3月-8月。
五、培训计划项目
序号培训项目培训人数培训天数开班时间培训标准经费预算备注1宋锦制作(二期)38203102玻璃锤子画制作20203103盲人按摩(初级)20603104AI短视频制作2020人数招满即开班(最迟8月底前完成开班)3105直播带货20203106中西式面点师20203107非遗制作20203108手工制作20203109办公技能202031010无人机操作2020310合计218
六、培训开班
按照《郴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郴残字〔2025〕12号)文件规定采取备案制开班,具备培训资质且有意愿承接残疾人培训的机构在确定好招生人数后提前向市残联填报开班申请表,待批准后方可开班。未经开班备案的,不予结算。备案须提供《办学许可证副本》 复印件一份,《郴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开班申请表》《残疾人培训学员花名册》各一份以及学员的《残疾人证》、户籍(居住证)证明复印件。
七、培训监督
按照《郴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郴残字〔2025〕12号)文件规定,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培训期间进行同步管理和监督。
八、付款方式
按照市残联、市财政局《郴州市残疾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郴残字〔2019〕70号)文件规定,在签定培训协议后,预付项目合同金额的30%,项目完成后经培训机构提供结业相关资料拨付合同金额的40%,剩余的项目资金待第三方评估后,按照第三方评估结果支付。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峰
郴州市残疾人服务中心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