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见两会 | 马珺:8400万人!呵护这个群体的职业心理健康迫在眉睫
发布时间:2026-03-07 20:47 浏览量:1
今年全国两会,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保障问题备受社会关注。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出台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的政策。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
在3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吹风会上,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国务院研究室主任沈丹阳介绍说,针对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保障不足的问题,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妥有序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今年将实现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覆盖,同时把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这3个行业的平台企业总体纳入到试点范围,这将使更多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等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得到保障。
为何新就业形态人员受到重视?中华全国总工会统计数据显示,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成为服务民生保障、畅通经济循环的重要力量。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副院长马珺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随着数字经济与新型消费模式的蓬勃发展,即时配送已成为城市运行“毛细血管”和民生保障的重要环节。上千万配送员服务于亿万家庭,但普遍承受着“算法驱动”下的高强度、高时效、高不确定性压力,职业倦怠、焦虑情绪等问题较为突出,严重损害劳动者身心健康,也制约了平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高度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2021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通过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为平台企业参与保障提供制度基础。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并要求“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2025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明确将即时配送行业作为三大核心试点行业之一。2025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实施了推荐性国家标准《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明确将“聚焦平台用工管理,强化配送员权益保障”作为四大核心之一,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提出要求平台围绕“劳动强度”与“职业关怀”等方面,合理确定劳动时间,完善保障机制。
马珺表示,这一系列制度安排标志着国家对配送员的关怀已从物质保障正式延伸至工作负荷与心理健康层面,为解决过度劳动、缺乏关怀等导致心理问题的直接诱因提供了具体的政策抓手。
“尽管顶层设计已日趋完善,但在针对即时配送员心理健康的‘专项性、系统性、强制性’落实层面仍存短板。”马珺指出。
为将国家政策转化为配送员可感可及的“心理安全感”,马珺提出三条建议。
一是以落实国家标准为契机,建立“算法伦理审查与劳动强度刚性约束”机制。推动《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中“合理确定劳动时间”等条款的落地。要求平台企业对其配送算法进行“心理健康影响评估”并强制公开核心规则,设立恶劣天气等复杂场景下的弹性时限。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应联合建立劳动强度监测机制,将“最长连续接单时间”“强制休息提示”等作为硬性指标纳入监管,从源头遏制因“最严算法”和无限挤压时间导致的慢性心理应激。
二是构建“线上嵌入+线下融合”的心理健康支持服务网络。借鉴厦门等地通过线上系统集成服务、线下建设“暖心驿站”的经验。线上,强制要求主要平台在APP内置设计合理、隐私严保的“心理关怀”模块,整合7×24小时热线、减压课程与自助工具。线下,依托工会驿站、社区服务中心等,广泛挂牌设立“骑手心灵驿站”,提供休憩、社交和团体心理辅导服务。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发放电子服务券等方式,引导专业心理机构资源向该群体倾斜,实现服务的可及性与专业化。
三是完善“预防—调解—发展”一体化的职业生态支持体系。首先,强化事故预防与数据分析,利用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中积累的“事故伤害数据”,协同交通等部门开展“靶向”安全治理与心理风险预警。其次,畅通权益诉求与心理宣泄渠道,推广“一站式”调解中心经验,并建立针对配送员的匿名心理申诉通道,确保压力有处释放、纠纷有序化解。最后,拓展职业尊严与发展路径,落实国家标准中“完善职业培训体系”的要求,支持平台与院校合作开发职业技能与压力管理课程,举办行业技能竞赛,增强职业认同感和未来掌控感。
在马珺看来,保障即时配送员的职业心理健康,已不是“该不该做”的道德倡议,而是落实国家既有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应以职业伤害保障的全面铺开和行业国家标准的实施为双重契机,推动监管机构、平台企业与社会力量协同发力,将政策文本中的“权益保障”与“职业关怀”,转化为配送员每天都能感受到的公平算法、必要休息和触手可及的心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