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郑功成: 补齐早退老人及早退中人欠账,解决公平问题
发布时间:2026-03-05 09:07 浏览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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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近期明确提出,要重点化解机关事业单位两类群体的养老金偏低问题,分别是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的早退“老人”,以及2014年10月至2019年退休的早期退“中人”。他指出,解决这一民生关切,核心在于补历史欠账、优化过渡机制、完善待遇调整,推动养老保险制度回归公平、可持续的发展轨道。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于2014年10月正式启动改革,形成了“老人”“中人”“新人”三类群体划分。在制度运行过程中,早退“老人”与早期退“中人”的养老金待遇偏低问题逐渐凸显,成为影响群体公平与民生保障的重要议题。
早退“老人”指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的人员,他们按照老办法计发养老金,以退休前工资为基数、按工龄分档核定待遇,虽然替代率相对稳定,但存在明显短板。一方面,计发基数偏低,待遇调整速度缓慢,长期未纳入统一规范的调整机制,与后续退休人员、企业退休职工的待遇差距逐步拉大;另一方面,部分地区职业年金制度未同步建立或发放,待遇结构单一,缺乏补充保障,整体水平难以跟上社会发展与收入提升步伐。
早期退“中人”即2014年10月至2019年退休的群体,身处改革10年过渡期(2014年10月—2024年9月)的前期阶段,面临多重待遇约束。新老办法对比核算后,新办法高出老办法的部分仅按10%—50%发放,待遇被明显“限高”;视同缴费年限核算偏紧、过渡性养老金计发不足,加之个人账户积累时间短、金额少,基础保障力度不足;同时,多地职业年金启动晚、发放滞后,未能及时发挥补充作用;退休时对应的社会平均工资基数较低,后续常规调整难以快速缩小差距,导致实际到手养老金偏低。
针对上述问题,郑功成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从群体保障、机制优化、制度完善三个层面发力,切实提升两类群体待遇水平。
在完善“中人”过渡机制方面,重点对2014—2019年退休的早期中人优化政策,提高过渡期高出部分发放比例,探索提前按70%—100%计发;重新精准核算视同缴费年限与过渡性养老金,足额补发历史欠账,保障权益不受损;加快职业年金全额发放进度,补齐补充养老待遇短板,让“中人”待遇足额兑现。
在优化“老人”待遇调整方面,为2014年前退休的“老人”单独设立倾斜调整机制,使其涨幅高于普通退休人员,弥补长期调整不足的历史缺口;建立与在职人员工资、社会平均工资联动的常态化调整机制,动态提升保障水平,逐步缩小代际之间的待遇差距。
在制度层面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均衡地区间基金支撑能力与待遇水平,破除区域差异带来的保障不公;明确公共养老金“保基本、补低不调高”的定位,政策资源向低收入、早退休等困难群体倾斜,坚守社会保障公平底线;加快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以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为重要支撑,弥补基本养老金保障上限,构建更稳固的养老保障网。
目前,多地已结合实际推进相关工作,陆续补发“中人”养老金差额、提高过渡期发放比例,但全国层面统一政策仍在完善中。这一改革方向直击民生痛点,若全面落地实施,将惠及约千万早期退休人员,显著提升其养老待遇,有效缩小群体间差距,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群众获得感与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