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发布:推动产教融合的10条举措

发布时间:2026-02-22 21:03  浏览量:1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十条举措(试行)》。截至目前,该省内多所高职院校已进入贯彻落实阶段。

10条举措中提到:

01.支持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在实训基地或行业企业开展实践教学和劳动教育不低于400学时/生。

02.鼓励企业技术技能人员兼职任教。职业院校应聘请不少于教师总数20%的企业技术技能人员兼职任教。

03.推动教师入企实践服务。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原则上每5年累计不低于6个月安排前往产教融合型企业实践。

04.打通校企人才交流通道。支持职业院校聘请产教融合型企业管理人员等担任产业副校长或产业副院长。

05.建立技能导向的教师招聘与职称评定制度。职业院校招聘专业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取得相应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06.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按规定参加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相应层级职称评审。

07.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优先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面向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08.推动建设"厂中校""校中厂"。有组织地在企业建设一批现场工程师学院等"厂中校",依托企业真实生产场景,在产业一线培养技能人才。

09.创新校企协同育人模式。支持职业院校以开展社会服务或者实习实训为重点,以提升实践教学能力为目的,,按规定举办企业。

10.完善校企合作激励机制。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成效纳入职业院校办学能力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