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8 元换 3 年刑:那个打了 8072 通电话的大学生,错在哪?

发布时间:2025-12-24 10:51  浏览量:15

据封面新闻报道:11月29日,河南驻马店康女士向记者反映,她的外甥女小梅,2023年,在中介介绍下进入深圳某公司当话务员,工作50天领了3008元工资,却因电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此前的一审、二审中,法院均认定小梅在工作的第三天,拨打了受害人刘某电话,邀请添加QQ号。之后,刘某在小梅同事引导下,加入炒股群聊,被骗走245.99万元。今年5月,小梅的再审申请被驳回。

康女士称,她对此案中受害人是否由小梅电话邀约、受害人资金流向等问题仍有疑问,正在准备继续申诉。

康女士介绍,小梅自幼家贫,父母多病,她的身体发育迟迟跟不上同龄人,成年后身高只有1.38米。2018年,小梅从平顶山的职业院校食品加工专业毕业,找工作多次碰壁后,曾短暂在深圳的工厂打工一段时间。后因疫情返乡,直到2023年,她再次前往深圳找工作。

以上就是这个案件的简要情况,想详细了解的朋友可继续自行网搜。

她错在哪?我看了新闻后明白,她错在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诈骗犯罪却没有及时终止。

对于这件事,我也学学“三点哥”来说三点:

01、小梅的行为构成犯诈骗罪确定无疑。关于这一点,虽然我们不能看到整个案件材料,但经过了两级法院的审理,均认为小梅的行为是犯罪,再加上报道中透露的其中一个被害人被骗240多万,因此,小梅的行为构成电信诈骗罪。

如果按240多万这个数额来定罪可不止是判3年多。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由此可见,这其中法院肯定认为小梅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所以才从轻处罚,否则,肯定是十年以上的刑期。

02、她应该及时纠错却放任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小梅最终身陷囹圄确实让人无奈,但这也是她个人选择的结果。从客观上讲,她除了身高异于常人之外,能从平顶山职业院校食品加工专业毕业,说明她的智力是正常的,能够辨别自身行为是否具备合法性。

作为大学毕业生的她,开始可能还不明白自己工作的性质,但在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她应该明白这是一种电信诈骗行为,是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她就应该及时止损纠错,即使不向司法机关举报也应该及时脱离这种工作环境,而不是以只是一份工作、或社会经验不足等为自己开脱,这是站不住脚的。

也有网友说:她只是在完成一份工作,这家公司存在就说明国家允许的、合法的,我不过在这家合法的公司打工。这也是错误的。这家公司成立时是经过审批合法的,但它成立后的违法行为是不允许的,作为员工,参与了其中的犯罪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没什么可争辩的。

03、要有法律意识谨防找工作陷阱。当前经济不景气,工作不好找,特别是年轻大学生刚走出校门,社会经验不足,找工作多次碰壁后,就会失去辨别能力,对一些所谓的高薪工作不假思索就积极加入,工作中即便意识到有问题、不对劲也报有侥幸心理,等出了问题悔之晚矣。

无论在什么状态下,都要时刻保持警惕性,特别是对那些声称工作轻松、月入过万的招聘广告,更要睁大眼睛看仔细,要处处提醒自己“天上不会掉馅饼”,更“没有免费的午餐”。就像一位网友说的“每个打工人都要有法律意识,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不然后果很严重”。要知道,法律不是儿戏,一旦触碰到法律红线,受影响的不单单是个人,还会涉及家庭和后代。

这个案例中,小梅因身高的原因,确实比一般人找工作要困难,但这也不是她免责的理由。50天打8072次电话,平均每天160个,假设按每天8小时算,每小时要打20个,平均每3分钟就要打一个,并且公司还进行了话术培训,起初她也意识到公司不正规,可能在从事诈骗活动,但她没有及时辞掉工作,等案发后再以“性格内向、老实,社会经验、法律意识不足”等理由开脱,也无济于事了。

其实,写完上面那些,我的内心里也很纠结,对小梅的景遇深感惋惜,但同情代表不了责任,她的行为只能自己去承担。现在,她的亲属正在准备材料进行申诉,但愿申诉能够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