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广东部分区市将对部分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二次核算和补发

发布时间:2025-12-04 10:15  浏览量:9

广东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2025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32号)已正式落地。文件明确2025年全省(不含深圳)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493元/月,较去年上涨约2%。这意味着,广东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迎来二次核算,补发款项最快12月到账,“粤里养老”钱袋子再添料。

并非所有退休人员都涉及本次调整,精准定位两类受益群体:

2025年1-10月在广东(不含深圳)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025年1-10月在广东(不含深圳)领取养老金的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

深圳因执行本地独立计发标准,相关核算工作将另行通知;2025年11月及以后退休人员,直接按9493元/月的新基数核算待遇,无需二次调整。

不少人疑惑“刚退休不久咋又要核算?”这其实是养老金计发的常规操作:

每年养老金计发基数通常在年中或下半年公布,而1-10月退休人员办理手续时,新基数尚未出台,只能按2024年的8818元/月基数预发待遇。如今粤人社发〔2025〕32号文件明确了新基数,社保部门将按9493元/月重新核算正式待遇,从首次领取预发养老金之月起,一次性补发差额。

无需等社保通知,自己就能算清“涨多少”,核心逻辑是“新基数带来的待遇增量”,分两类情况套用公式即可:

这类人员待遇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增量主要来自前两项:

月增加金额 =(预发待遇中的基础养老金 + 过渡性养老金)× 2%

正式待遇 = 预发月养老金 + 月增加金额

待遇仅含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增量直接按基础养老金计算:

若未留存退休待遇核算表,可简化估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扣除每月职业年金后,用实际领取的养老金×1.45%;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直接用月养老金×1.3%,结果与实际增量基本接近。

案例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广州某高校李教授2025年5月退休,预发月养老金8350元(扣除职业年金680元),其中基础养老金4200元,过渡性养老金2100元。 月增加金额:(4200+2100)×2%=126元 正式月待遇:8350+126=8476元 补发金额:126元×7个月(5-11月)=882元案例2:灵活就业人员 佛山的张女士2025年3月退休,预发月养老金2180元,其中基础养老金1650元。 月增加金额:1650×2%=33元 正式月待遇:2180+33=2213元 补发金额:33元×9个月(3-11月)=297元

本次二次核算后,退休人员还能享受广东2025年养老金调待政策的“双重利好”:

2025年1月1日前退休人员已完成调待,1-10月退休人员核算后的正式待遇,将直接纳入2026年调待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可享新缴费基数红利:2025年7月起,广州、省直缴费下限5510元,其他地区4775元,上限统一27549元,缴费比例20%,8%计入个人账户,广州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率还阶段性降至6.5%。

1. 登录“粤省事”APP,进入“社保”→“养老待遇查询”,可查看正式待遇核算结果; 2. 补发款项将直接打入养老金领取账户,到账后会有银行短信提醒; 3. 若对金额有疑问,可拨打广东社保服务热线12333,或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