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才有资格“多缴多得”?三个群体的缴费真相

发布时间:2026-04-07 06:24  浏览量:1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这句话在社保领域几乎人人会说,听起来公平合理。

但今天我想问一个可能不太中听的问题:

谁才有能力“多缴”?

先看第一类群体: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根据邵阳市2025年公布的征缴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构成是:

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但这还不是全部。

2014年养老金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还建立了一项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职业年金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职业年金的缴费是:

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4%

,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算一笔账:基本养老保险8%+职业年金4%,个人一共缴12%。而单位配了多少?基本养老20%+职业年金8%=

28%

。也就是说,

个人每缴1块钱,单位配套缴2.33元

这还没算完。职业年金个人缴费是实账积累,单位缴费部分对财政全额供款单位采取“记账”方式,但退休前由财政拨付资金记实——

也就是说,这8%的钱,最终也是财政兜底的

所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能“多缴”,不是因为他们更愿意缴,而是因为

制度安排让他们必须缴,并且财政给他们配了资

再看第二类群体:企业职工。

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目前是16%左右,个人缴费8%。但这里有个关键区别:

企业没有强制性的职业年金制度

企业可以自愿建立“企业年金”,但这不是强制性的。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私营企业、中小企业普遍参保率不足,实际缴费水平偏低,大量企业按最低基数缴费。

试想一下:一个私企老板,会主动给员工配缴8%的企业年金吗?会像财政那样,给员工“补贴两倍”的养老金吗?

现实是:连基本养老保险都有大量企业按最低标准缴纳,更别提什么“多缴”了。

所以,企业职工的“多缴”,

不是不愿意,而是老板不愿意

再看第三类群体: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吴忠市2025年的社保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60%-300%区间自主选择档次。听起来很自由,对吧?

但问题是:

这个“自由”是建立在“全部自掏腰包”的基础上的

企业职工的个人缴费是8%,单位缴16%,个人只承担了总缴费的三分之一。而灵活就业人员呢?所有费用都得自己出。按照20%的缴费比例(8%入个人账户,12%入统筹基金),他们要承担全部。

这就意味着:

同样是想“多缴”到300%档次,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有单位配资,企业职工有老板分担,而自由职业者只能自己扛

更残酷的现实是:很多自由职业者连最低档都缴不起。根据学界研究,大量灵活就业人员由于缴费负担过重,要么选择不参保,要么只缴15年最低档就停缴。对他们来说,“多缴多得”根本就是一句空话——因为他们连“多缴”的资格都没有。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

根据公开数据,全国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月均养老金只有

223元左右

;而城镇职工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约

3500元

。相差超过15倍。

城乡居民不是不想多缴,而是

缴费档次的设置和补贴机制没有形成真正的激励

。证券时报的报道指出,在多数省份,选择高档次缴费的补贴只比低档次多30元,导致“多缴未多得”的现象普遍存在。

回到开头的问题:谁才有资格“多缴多得”?

答案很清晰: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制度强制+财政配资,不缴也得缴,多缴有保障。

企业职工

:看老板脸色,大部分企业按最低标准缴,“多缴”是奢侈品。

自由职业者

:全部自掏腰包,连最低档都吃力,“多缴”是天方夜谭。

城乡居民

:缴费补贴激励不足,“多缴”不划算。

所以,当有人振振有词地说“多缴多得是公平原则”时,我想问一句:

那些想多缴却没能力、想多缴却没机会的人,他们的公平在哪里?

“多缴多得”本身没有错,错的是我们忽略了一个前提:

不是所有人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有人天生有财政配资,有人只能靠自己;有人单位给缴16%,有人连8%都要自己扛;有人可以享受补充年金,有人连基本养老都缴不起。

如果制度设计只奖励“多缴”的人,却不解决“缴不起”的问题,那“多缴多得”就成了对既得利益者的锦上添花,而不是对所有人的公平承诺。

真正的公平,不是让所有人都“多缴”,而是让想多缴的人有能力多缴,让缴不起的人至少能有保障。

这才是“多缴多得”这四个字,应该承载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