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职业打假人借消费维权之名行牟利之实,破坏营商环境、挤占行政资源,违背立法初衷和社会公序良俗!

发布时间:2026-03-13 08:04  浏览量:3

以“靶向用药”规制职业索赔乱象

——全国人大代表呼吁

加快健全打击“职业打假人”制度体系

“近年来,‘职业打假人’利用投诉举报、信息公开、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手段,借消费维权之名行牟利之实,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破坏营商环境、挤占行政资源,违背立法初衷和社会公序良俗。”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开封书画院院长陈国桢呼吁,尽快健全相关制度体系,规制职业索赔乱象。

陈国桢的呼吁,道出了很多全国人大代表共同的心声。

“在当下,打击职业索赔乱象已经成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消费环境的重要方面。”全国人大代表、贵州合力超市集团董事长李德祥说,职业索赔让很多行政资源、司法资源被“职业打假人”大量占用,真正守法的经营主体反而很难得到法律保障。

当前,职业投诉举报呈现团伙化、专业化、规模化、精细化、年轻化特点。“职业打假人”大多盯着小微企业的广告宣传、商品标签问题等,通过投诉举报、威胁索赔、复议诉讼等流程,让生产经营者频繁陷入高额索赔困境。“他们甚至通过‘夹带’‘调包’等手段构陷商家,既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也给监管部门带来了沉重的工作负担。”陈国桢说。

职业索赔乱象频出,食品领域是“重灾区”。大量的“职业打假人”以“打假”之名、行“假打”之实,将打假变成了一桩“无本万利”的生意。

近年来,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到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都明确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恶意举报,规范索赔行为。2025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在《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明确指出:“职业索赔亟待规范……企业不堪其扰,相关部门付出很大精力来处理这类纠纷,影响正常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具体工作中,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始终将依法规制职业索赔行为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的重要方面。

就在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一批规范职业索赔维护市场秩序典型案例,对职业打假人“碰瓷式”维权、恶意“薅羊毛”等行为给出了明确指引,既依法保护正当维权,又规范职业索赔、惩治违法索赔,助力营造消费者放心消费、经营者安心经营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部门协同发力,既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又能保障生产经营者安心发展,最终实现市场秩序的良性循环,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副所长胡炳樑说。

“这些都是非常明确的信号,司法机关、监管部门划定维权边界,依法保护企业正当权利,对于那些以牟利为目的、恶意投诉、‘碰瓷式’索赔行为,必须依法追责。”李德祥说。

陈国桢建议,要尽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专门的司法解释,明确相关概念标准,优化惩罚性赔偿适用规则,统一行政执法及行政审判标准。同时,进一步明晰知假买假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标准,确立正当维权与敲诈勒索的边界。“要明确滥用诉权和复议诉讼不予受理的标准,建立职业索赔人滥用诉权‘黑名单’,从源头遏制滥用诉讼行为。”他说。

“要建立完善考核和容错机制。”在陈国桢看来,打击职业索赔乱象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恶意投诉举报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信访、纪检监察举报等情形,做到监管人员“尽职免责”,鼓励执法人员担当作为。

“我们不光要发布这些指导案例,还要加强普法宣传,大家都知道该怎么依法处理,‘职业打假人’自然就没有生存空间了。”李德祥的建议,和陈国桢不谋而合。“要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全面推行涉企精准普法,指引经营主体增强诚信意识,提升合规经营水平,压缩恶意投诉举报空间。”陈国桢说。

作者 | 张文礼

来源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审核 | 于成龙 张丽娟

编辑 | 刘雨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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