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支持全国人大常委郑功成关于解决养老金公平的提议

发布时间:2026-03-08 18:08  浏览量:5

最近,全国人大常委郑功成提出了补齐“老人”及早退“中人”的提议,引起了舆论的强烈关注。郑功成在近期明确提出,要重点化解机关事业单位两类群体的养老金偏低问题。这个提议顺民心,暖民意。它是解决十年过渡期制度设计留下的“后遗症”的一个公平公正的解决办法,同时,也更能体现国家制度公平的政策导向,更是40、50后退休的老人们的热切期盼,似春风化雨般滋润早退老人的心田。

郑功成教授提出的“两类群体”分别指2014年9月30日养老金制度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以及十年过渡期内的早退“中人”。

他所说的“机关事业单位两类群体养老金偏低”,核心是养老金制度并轨改革后内部出现的结构性不公。一是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老办法计发,长期未理顺;另一类就是早退“中人”过渡期养老金计发、新老办法对比呈现出的矛盾性结构差异。他提出的化解机关事业单位两类群体养老金偏低的问题,解决这一民生关切,核心在于补历史旧账、优化过渡机制、完善待遇调整,推动养老保险制度回归公平、可持续的发展轨道。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为什么这类人会出现养老金偏低的问题,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首先是2014年9月30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已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老人”,这一部分“老人”,他们是按老办法(工龄、职级、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退休时基本工资普遍偏低,而后面一直没有理顺“老办法”的全部操作,同时,未纳入养老金的统账结合,没有享受职业年金的补充待遇。与2014年后退休的“中人”(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职业年金)差距越拉越大,并因历史计发规则固化而偏低。根本原因,改革未真正落实“老人老办法”,而长期被边缘化。

这拨人按照老办法计发退休金,明显的短板是退休计发基数偏低,待遇调整缓慢,长期没有被纳入规范的调整机制,同时,没有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与后退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差距随着时间的变化越拉越大。整体水平难以跟上社会发展与收入水平提升的步伐。

从“老人”的退休金情况来看,除北、上、广、深以及新疆、西藏这些省份以外,养老金并轨改革以前已经退休的“老人”到目前为止,这些“老人”的养老待遇普遍在4000——6000之间(职级不同,待遇不同),而十年过渡期结束时的养老金一般达到8000——一万以上(职级不同,待遇不同)。“老人”与同等情况的晚退中人每月相差4——5000元,这就是现实中存在的差距。

早退“中人”统筹层级低,财政分级捆绑,计发核算复杂,面临多重待遇约束,一是计发基数逐年提高,二是新老办法的对比,10%—100%的过渡提升标准,与计发基数二者的叠加,很明显地加大了早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差距。退休时间越早待遇“限高”越明显。相反,越是往后,计发基数越高,同时逐渐减少了限高的力度,十年过渡期结束后的“中人”就没有了限高的约束,这样因退休时间的前后养老金待遇的差距越拉越大,形成了落差很大的阶梯式“十级”。早退“中人”视同缴费年限偏紧、过渡性养老金计发不足,个人账户时间短、金额少,基础保障力度不足,职业年金启动时间短,发放滞后,未能发挥补充作用。退休时对应的社会平均工资基数较低,后续常规调整难以缩小差距,导致养老待遇水平前后拉大。

针对这种情况,郑功成提出了优化两类群体养老金偏低的问题。为什么要优化?理由有三:

一、公平性底线失守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老人、中人、新人,仅因为退休时间的早晚问题,同工龄、同职级、职称待遇悬殊,违背了“同工同酬、同退同保”的原则。郑功成强调,基本养老保险是公共品,不是商业保险,不能“多缴多得”强者通吃,必须互助共济,雪中送炭。

二、制度碎片化与财政责任错位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与地方财政深度捆绑,统筹层级低(多为市县),地区差异大、兑现能力不均。同时,“老人”无职业年金,“中人”差额明显,本质是改革不彻底,历史欠账未清。

三、公信力与可持续受损

两类群体长期养老待遇偏低,引发群众不满,削弱了人们对制度的信任。

不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养老待遇的不公,谈“缩小与企业、居民养老金的差距”就是空中楼阁。

那么,怎么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偏低的问题,郑功成提出的优化路径是:

1、对“老人”:补齐历史欠账,理顺老办法。

落实“老人老办法”,按职级、工龄、视同缴费年限重新核算,补发应享未享的补贴/差额。

建立正常调整机制,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同步,改变长期不调、少调的状况。

2、对“中人”全额兑现,统一核算、全国统筹。

在养老金十年过渡期结束的最后一年,做好新老办法差额兑现补发。实行全国统一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过渡系数、核算口径,消除地区差异。同时,“职业年金”作为补充,回归“保基本”的定位。

把“老人”和早退“中人”的补偿与补差并行,在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养老金的同时,对企业退休人员给予必要的补偿,体现历史公平。

郑功成提出的系统性解决方案,从群体保障、机制优化、制度完善三个层面发力,切实提升机关事业单位两类群体的养老金待遇水平。

在优化“老人”养老待遇调整方面,为2014年前退休的“老人”单独设立倾斜调整机制,使其涨幅高于普通退休人员,弥补长期调整不足的历史欠账,建立与在职人员工资、社会平均工资联动的常态化调整机制,动态提升保障水平,逐步缩小代际之间的养老待遇差距。

对早退“中人”提高过渡性新老办法对比高出部分的比例,重新核准视同缴费年限与过渡性养老金,足额补发历史欠账,加快职业年金的科学调剂,补齐养老待遇短板。

总之,先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内部“老人欠账、中人拖欠”的结构性偏低,再通过全国统筹、替代率并轨、财政责任上移,实现内部公平与跨群体公平同步推进,让养老金回归“互助共济、雪中送炭”的本质。

郑功成教授化解机关事业单位两类群体的养老金偏低问题的优化方案,对系统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两类群体养老金偏低的问题,具有一定的科学指导价值。同时,通过化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差距,也必将对逐步化解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和居民养老金差距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