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中学老师被开除!

发布时间:2026-02-28 04:49  浏览量:1

三亚一名民办学校教师因未经校方批准,报考并参加其他单位招考,被学校以违反管理规定为由开除。此事引发关注后,三亚市教育局发布通报,确认争议已进入劳动仲裁程序,该局将全程关注并督导双方依法解决争议。

这起教师因私考被开除的事件,核心争议在于学校的管理规定是否能凌驾于劳动者的法定择业自由之上。从法律层面来看,学校规定 “未经批准不得报考外单位” 属于排除劳动者基本权利的格式条款,即便写入规章,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应认定为无效,不能作为开除教师的合法依据。学校以稳定师资队伍为由限制教师择业,看似合理实则失当。教师选择报考其他单位,本质上是对职业发展的正常追求,若学校能在待遇、发展空间等方面给予足够保障,自然能留住人才,而非通过生硬的规定进行限制。此次教育局的介入,既是对双方权益的保障,也为各类用人单位敲响警钟: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守住法律底线,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唯有良性的用工环境,才能实现企业与劳动者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