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的“合理衔接,平稳过渡”,不是让早晚退休产生巨大鸿沟
发布时间:2026-02-17 02:46 浏览量:2
这几年,只要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人坐一块儿,聊着聊着,话题十有八九会拐到同一个地方。
“为啥咱都是按国家规定退休,都是认认真真干到点交到点,结果就因为早退几年、晚退几年,养老金能差三四千?”
有位大姐说话挺直:“我和原来的搭档,工龄一样、职称一样、岗位一样,以前一个办公室的,现在他月月七千多,我五千出头。你说这公平吗?”
这句“你说这公平吗”,现在成了不少“老人”和早退“中人”心里的梗。
政策里写得明明白白的“合理衔接,平稳过渡”,落在他们身上,怎么就成了“早晚之间一条沟”?问题到底出在哪?是他们要多领,还是制度在哪个环节“拧巴”了?
我今天就想,站在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把这事掰开揉碎说说:大家要的,真不是多领,而是别被区别对待。
先把话说清楚,在这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里,人被分成了三个“身份”。
按官方口径:
“老人”,是指2014年9月30日前已经退休的这一批;
“中人”,是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但2014年10月1日之后才退休的;
“新人”,就是2014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那一代。
听着是个技术划分,其实背后决定的是待遇算法。
“老人”当年没个人缴费一说,国家兜底,按老办法算;“新人”一上来就是新制度,个人缴费、单位缴费、统筹、个人账户,一条清清楚楚的路走到底;最尴尬的,就是夹在中间这一拨“中人”。
里头偏偏又分出“早退中人”和“晚退中人”。
我看过一组很典型的数据,挺扎心的,也是很多人现实的缩影:
俩人,同单位、同工龄、同职称,连缴费基数都一样。
A是早退“中人”,男,60岁退休,中级职称,工龄37年,其中视同年限32年,实际缴费2年。老办法算出来是4200,新办法3900,按“待遇不降低”,保底给4200,再加职业年金400,后来几年调调调,现在大概5200左右。
B是晚退“中人”,条件几乎复制粘贴,只是比A晚退6年。老办法也是4200,新办法能到5800。按政策,新老办法对比,高出来那一块按比例给,他这一档能拿到差额的80%,最后基本养老金大概5480,再加职业年金1200,折腾几轮调整,现在在7200上下。
简单算一下,俩人每个月差不多差2000,一年2万4,十年24万。这还不算有些地方出现的“早退五千多、晚退八千多”的更夸张情况。
问题是,俩人干的活、贡献、工龄、职称,全都一样,唯一的区别只有四个字:退休时间。
你说,这叫“多缴多得”,还是“时间站队”?
如果你细抠一下政策,问题的症结,基本就两个字:设计。
按《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里的原话,原则写得很漂亮:
“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
什么意思?很简单:
不能让改革后的待遇比改革前低;
也不能让改革前的人被改革后的人远远甩在后头;
老办法、新办法算法虽然不一样,但算出来的待遇水平,得基本平衡,这才叫“平稳”,这才配叫“合理衔接”。
再对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公平为首要原则”,“视同缴费年限由政府承担”,这是对历史贡献的确认,不能假装没干过活。
听上去,是不是挺讲理?可落到具体方案,又是另一回事。
有三个地方,普通人一看就憋屈:
第一,用时间节点,把人切成三段。
“老人”“中人”“新人”本来只是阶段划分,结果到了现实里,慢慢成了待遇“等级”。你是“老人”,你就低一截;你是“早退中人”,你天生吃亏;你是“晚退中人”,你正好踩上“时间红利”。
大家心里都明白:干活的是人,不是时间。你不能拿“哪天退休”当成划线的刀。
第二,过渡期的梯度,让早退天然吃小亏。
十年过渡期,新老办法对比,高出来的那一块,2014年只给10%,一年一年往上加,到期才能拿满。这套设计本意是减轻财政压力,可实际效果就是:越晚退的人,能多拿的就越多,同一单位,同一个岗位,早几年的那拨人变成了垫底。
“待遇不降低”这五个字没错,可问题是:你不但没让老办法退休的“老人”和早退“中人”低于过去,还顺手把他们按成了“改革成本”的主要承担者,这跟“平稳过渡”可就有点拧巴了。
第三,统筹和个人缴费,被混到了一起。
文件里说得清清楚楚:单位缴费进统筹基金,是财政和单位共同承担,不能算成个人缴费;个人缴费那8%,才是进自己个人账户的。视同年限是历史贡献,政府兜底,不要求个人补交。
现实里,有的地方算账的时候,把统筹部分、财政补贴统统往“个人缴费”里一装,结果就是:晚退的基数被“虚胖”了一圈,早退的显得“瘦身”,一加一减,差距就被悄悄放大了。
不少人心里的那句“我不是怪你多领,我是接受不了我被压低”,就是这么出来的。
说到这,有人可能会问一句:那是不是大家都得领一样?是不是只要一提公平,就是“平均主义”?
这也是个常见误区。
其实大多数“老人”和早退“中人”的心声特别朴素:
第一,我们要的真不是多领,是别被区别对待。
你干三十年,我干二十年,你多领点我没意见;你职称高、岗位重要,你多拿点,这很正常。但工龄一样、缴费口径一样、岗位贡献一样,就因为退休时间早晚,差出三四千,这个谁看着都膈应。
第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可以理解,但不能被玩坏。
多缴一年,多一点养老金,这在企业职工里大家都习惯了,可这个“多”和“少”,得是正常的差距,而不是同档条件下,差得像“两个阶层”。
现在的问题是:有些地方的算法,让“多缴多得”变了味,变成了“晚退踩中政策红利,早退给人垫背”。这就不是激励,而是分层。
第三,“视同缴费年限”,不是你随便拿来压低待遇的工具。
《社保法》写得明明白白:视同年限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个人不补缴。这句话背后是一个态度:当年那段时间,你是有贡献的,只不过历史原因没按现在这一套来扣钱。这一部分,本该是给你“加分”的,不是拿来给你“打折”的。
所以,很多人说那句话其实挺扎心:“我们这代人,把青春都丢在了岗位上,现在不求享福,就求别被区别对待。”
那问题来了,怎么改,才算真正回到“合理衔接、平稳过渡”这八个字上?
我私心觉得,至少有三条是底线。
第一,弱化“身份标签”,回到“同条件同待遇”。
“老人”“中人”“新人”,该作为技术分类就做技术分类,别再拿来当待遇分层的“隐形档位”。不管你是哪一类,只要工龄一样、职级职称一样、缴费规则一样,同地区,同一套算法算出来的养老金水平,应该大体一致,而不是“制度断崖”。
别再把改革时间点,变成“人生分水岭”。
第二,把账算明白,财政责任和个人缴费彻底分清。
统筹基金是统筹基金,个人账户是个人账户,财政兜底是财政兜底,谁的钱归谁,写清楚、算明白。不能一到核算,所有的钱往“个人缴费”上一摊,晚退就“高贡献”,早退就“低待遇”。
视同年限,应该是对历史的尊重,而不是压低“老人”和早退“中人”待遇的工具。
第三,把公平写进制度的“刚性执行”。
“依法参保,足额缴费,同等享受”,这句话不能只出现在文件里、宣传稿里,而是要体现在每一个退休人员真正拿到的那张养老金清单上。
同城同岗同级,差个一两百,大家还能理解,生活成本、个税、公积金各种因素都会影响;可一张工资条摊开,少三千五千,这种“割裂感”,迟早会变成对制度的怀疑。
养老金,本来是最能体现“制度温度”的地方,别搞成考验人耐心和信任度的“心寒角落”。
说到底,不论是“老人”,还是早退“中人”、晚退“中人”,大家都有一个共同期待:
我按国家规定干完活,按政策交完钱,到了该退休的年纪,能安安心心拿到一份对得起我这辈子付出的养老金。
不想抢谁的“红利”,也不想占谁的便宜,只求一个不被时间切割出来的公平。
你说,早几年退休的,就该在终点线被“折叠”一截,那以后谁还敢相信“国家说的平稳过渡”这六个字?你说,“老人”和早退“中人”就认了吧,谁让你赶上那个时候了,那以后每一次改革,大家心里的问号只会越来越大。
为养老金发声,很多人真不是为了给自己多争几百块钱,而是怕一件事:一旦“以时间分层”这种逻辑变成习惯,下一代、下下一代,还敢不敢信这个制度?
养老不是小事,是每家每户餐桌上都绕不开的话题。公平也不是奢求,是写在《社保法》里的“首要原则”。
你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例子?同单位、同工龄,就因为退休时间早晚,差出一个“人生档次”?你觉得,怎么改,才算既顾得了财政压力,又守住了普通人心里的那条“公平红线”?
评论区说说看,你愿不愿意为了这一点“时间差”,多干几年,又能不能接受自己被“早退”三四千?我也会继续关注这个话题,看后面有没有更具体、更有诚意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