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社保计提、缴纳相关分录

发布时间:2026-02-09 20:25  浏览量:2

1.计提工资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工资福利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补贴/改革性补贴/奖金等

预算会计无需处理。

2.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补贴/改革性补贴/奖金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个人养老保险/个人医保/个人职业年金/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事业保险/个人工会会费等

其他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3.代缴个人部分设备、个税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个人养老保险/个人医保/个人职业年金/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事业保险/个人工会会费等

其他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4.缴纳单位部分社保

贷:应付职工薪酬—单位部分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单位部分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贷: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基本支出—人员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