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退休中人差额全额发!为啥养老金没涨多少?根源就这3点

发布时间:2026-02-05 21:34  浏览量:2

2014年10月我国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5年成为首批退休的“中人”,按照改革过渡期政策,这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新老办法对比计发,新办法高于老办法的部分逐步兑现,如今过渡期结束实现100%全额计发。但不少2015年退休的中人发现,即便差额全额发放,新办法算出来的养老金和老办法相差无几,并没有出现预期中的明显提升。其实这并非政策执行问题,核心根源就在于2015年退休时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远低于后续年份退休人员的核算标准,基数的差距直接决定了养老金待遇的天花板,这也是首批退休中人独有的现状。

作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先行者”,2015年退休中人的养老金核算,既遵循了“平稳过渡、待遇不降低”的改革原则,也受限于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而计发基数作为养老金核算的核心指标,其偏低的现实直接影响了新办法的计算结果。今天就用大白话讲清楚,为啥2015年退休中人新老办法待遇差距小,计发基数到底有多重要,以及这类退休人员后续的待遇保障有哪些。

先搞懂:啥是新老办法对比?2015年退休中人的核算规则

要弄明白待遇差距的问题,首先得清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养老金核算规则,尤其是2015年首批退休人员的计发方式,这是理解后续问题的基础。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10年过渡期,这段时间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称为“中人”,核心核算原则就是新老办法对比、保底限高 。

所谓老办法,就是按照养老保险改革前的计算方式,以退休人员的职务、职级、工龄等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发退休费,这是改革前的传统核算方式,待遇水平相对固定,和社会平均工资关联度低。而新办法,则是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接轨,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职业年金单独计发,核心核算指标就是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这个基数直接决定了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高低 。

过渡期内的计发规则很明确:如果老办法待遇更高,就按老办法发放,保障退休人员基本待遇不降低;如果新办法待遇更高,高出的部分分年度按比例兑现,2015年退休的中人,首次兑现比例仅为10%,后续每年递增10%,到2024年过渡期结束实现100%全额计发。按照这个规则,不少2015年退休中人原本以为,全额计发后养老金会有明显上涨,但实际核算后发现,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的差额本身就不多,即便全额发放,整体待遇提升也不明显,这就引出了核心问题——计发基数。

核心根源:2015年计发基数偏低,直接拉低新办法待遇

新办法养老金的核算,绕不开计发基数这个核心,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都直接以这个基数为基础 。简单来说,计发基数就像一个“计算基准线”,基准线越低,即便计算比例不变,最终的金额也高不了,而2015年的计发基数,受限于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远低于2020年之后的标准,这也是2015年退休中人新老办法待遇差距小的关键。

从政策规定来看,新办法中的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过渡性养老金也以这个基数为核心计算依据 。2015年退休的中人,核算时使用的是2014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而2014年正是改革启动之年,当时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后续年份相比差距显著。以部分省份为例,2014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大多在4000元左右,而到2025年,不少省份的计发基数已经突破9000元,甚至部分一线城市超过12000元,十年间实现了翻倍增长。

举个直观的例子,一位2015年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缴费年限40年,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2,2014年当地计发基数4000元,仅基础养老金部分就是4000×(1+1.2)÷2×40×1%=1760元;而如果是2025年退休,计发基数9000元,同样的缴费年限和指数,基础养老金就是9000×(1+1.2)÷2×40×1%=3960元,仅这一项就相差2200元。2015年退休中人的计发基数偏低,直接导致新办法中的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偏低,即便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整体新办法待遇也难以和老办法拉开明显差距。

反观后续年份退休的中人,比如2020年、2025年退休的人员,计发基数逐年提高,新办法核算的养老金自然水涨船高,和老办法的差额也越来越大,全额计发后的待遇提升也更明显。而2015年退休中人因为“起步基数”偏低,即便新老办法差额100%计发,也难以实现待遇的大幅提升,这是时代背景和政策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并非政策执行的偏差。

关键补充:除了计发基数,这两个因素也让待遇差距缩小

除了计发基数偏低这个核心原因,还有两个关键因素,进一步缩小了2015年退休中人新老办法的待遇差距,这两个因素都是首批退休中人的专属特点,后续年份退休人员则不存在这类情况。

第一个因素是实际缴费年限极短。2015年退休的中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2014年10月启动,到2015年退休,实际缴费时间最多只有1年左右,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储存额极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60岁退休计发月数139个月,1年的实际缴费,个人账户储存额大多只有几千元,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仅几十元,对整体养老金的贡献微乎其微 。而新办法和老办法的核心差距,本就体现在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上,这两部分金额偏低,直接让新办法的优势难以体现。

第二个因素是职业年金积累不足。机关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开始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单位按工资总额8%缴费,个人按4%缴费,作为养老金的补充 。2015年退休的中人,职业年金的缴费时间同样只有1年左右,账户积累额极低,每月能领取的职业年金待遇也只有几十元,而后续年份退休的中人,职业年金缴费年限更长,账户积累额更高,每月能领取数百甚至上千元的职业年金,成为新办法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2015年退休中人来说,职业年金的补充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也让新办法的待遇难以超越老办法太多。

简单来说,2015年退休中人的新办法核算,既受限于计发基数这个“大前提”,又因为实际缴费和职业年金积累的“小短板”,双重因素叠加,最终导致新办法和老办法的待遇差距很小,即便差额100%计发,整体养老金也没有明显变化。

待遇保障:差额虽小但稳涨,后续养老金调整一视同仁

不少2015年退休的中人会有疑问,既然新老办法待遇差距小,是不是意味着后续的养老金待遇就一直“原地踏步”?其实并非如此,虽然首次核算的待遇差距不大,但这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保障有两大“定心丸”,不仅待遇不会降低,后续还能和其他退休人员一样享受养老金上调,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第一,保底政策确保待遇不降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原则之一就是“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明确要求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2015年退休的中人,即便新办法待遇和老办法相差无几,也能按老办法的标准足额领取养老金,不存在待遇降低的情况,这是政策明确的兜底保障,也是改革平稳过渡的重要体现。

第二,养老金正常调整全覆盖。按照政策规定,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退休中人同样纳入养老金正常调整范围 。从2005年到2026年,我国养老金已经实现22次连续上涨,2015年退休的中人每年都能参与养老金调整,通过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的方式,养老金待遇逐年稳步提升。虽然首次核算的基数偏低,但经过十余年的连续上调,整体待遇水平已经有了明显提高,而且后续还将继续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参与调整,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此外,对于2015年退休中人在过渡期内的差额兑现,各地社保部门也已经完成了全面清算,新老办法高出的部分已经100%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存在差额拖欠的情况。部分地区还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对退休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进行了重新核算,尽可能弥补计发基数偏低带来的影响,切实保障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

总结:2015年退休中人,是改革的先行者也是受益者

回看2015年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作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首批退休人员,他们的养老金核算既承载着改革的探索意义,也受限于改革初期的客观条件,计发基数偏低、实际缴费年限短等因素,导致新老办法待遇差距较小,但这并不影响他们成为改革的受益者。

从改革初衷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养老保险体系,实现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制度统一,而2015年退休中人的平稳过渡,为后续十年的改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待遇保障来看,这类退休人员不仅享受了政策兜底,确保待遇不降低,还十余年连续参与养老金上调,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同时还能领取职业年金,养老保障的层次更丰富。

如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步入常态化,养老金计发基数逐年提高,后续退休的中人待遇核算也更加完善,而2015年退休的首批中人,作为改革的“先行者”,用自身的平稳过渡见证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他们的养老保障也将在国家的民生政策支持下,持续得到巩固和提升。

话题讨论

你身边有2015年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吗?他们的养老金经过十余年调整后,待遇水平有哪些变化?你认为对于首批改革退休人员,还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看法和身边的故事,一起聊聊退休养老的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