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没有职业年金实际缴费有职业年金,早退的人真的亏了吗?
发布时间:2026-02-02 09:21 浏览量:2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从2014年10月1日改革实施以来,围绕养老金话题的讨论从来没有间断过,按照国发(2015)2号文件、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除了基本养老金以外,还包括了职业年金。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构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完整内容。
基本养老金总的缴费比例为24%,单位缴费比例为16%,划入统筹账户,个人缴费比例为8%,划入个人账户,这就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除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以外,编制内的工作人员,还要缴纳职业年金,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为12%,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4%,全部划入个人账户。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指数完全一致。
按照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参加工作的人,在2014年9月之前的工作年限全部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2014年10月1日之后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的工作年限,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就是没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但对于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要按照实际缴费来对待,这是对改革前工龄贡献的一种认可和肯定。但视同缴费年限只是作为计算基本养老金的缴费年限。职业年金由于是从2014年10月1日才开始实施的,职业年金是实行完全积累制,在退休后领取职业年金时,只看个人账户积累,并没有最低缴费年限的限制。
由于在改革后退休的工作人员有实际缴费年限,有职业年金,改革前退休的工作的人员,由于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没有缴纳过职业年金,于是大家认为改革前退休的工作人员亏了,或是认为视同缴费年限长,实际缴费年限短的人亏了?
按照制度规定,在改革前退休的工作人员,领取的是退休费,退休费是按照本人退休前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和工龄的一定比例来计算的,同时还要发给纳入退休费范围的补贴、津贴、增发养老金等。
其实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发给的退休补贴、津贴,也是从财政拿出的真金白银,属于自己退休费的一个部分,虽然没有职业年金,但自己也没有缴纳缴纳过一分钱的养老保险,没有扣除过职业年金,这部分钱作为在职工资的一部分,实际上是自己花掉了,所以不存在亏了还是赢了的问题。
在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养老金是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在新办法计算的过程中,职业年金要纳入新办法对比的内容,新办法高出老办法的部分,按照十年过渡期的比例计发,这个高出的部分,其实也包含了职业年金在内。
对于早期退休中人,虽然实际缴费年限比较短,有的只有一年或是几年,但视同缴费年限比较长,而且视同缴费指数是按照退休前的职务职级和专业技术职称来确定的,在视同缴费指数的确定中,
有一项比较重要的指数就是退休补贴指数,退休补贴指数占的比重是比较高的。
以内蒙古自治区的副高七级,薪级41级的人来举例,岗位指数为0.42,薪级指数为0.611,退休补贴指数为0.715,合计指数为1.746,
其中退休补贴指数占了40%以上
,可见退休补贴指数是比较高的。在视同缴费产生的过渡性养老金中,除了弥补了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不足之外,其实也是对职业年金的一种补偿。
越往后退休的工作人员,随着实际缴费年限的增加,视同缴费年限的减少,过渡性养老金也成逐步递减的趋势,但由于实际缴费年限的增加,个人账户和职业年金账户的积累逐步增加,在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占了养老金的比例也在增加。
综上所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在改革前退休的工作人员,退休金是按照老办法计算的,但自己没有掏过一分钱,在纳入退休费的补贴津贴中,已经包含了补贴的性质;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视同缴费年限比较长,实际缴费年限比较短,但退休补贴指数比较高,这也是财政拿出的真金白银,也没有吃亏之说;今后退休的新人,虽然职业年金比较高,但职业年金的大头是财政出钱,也不存在吃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