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轨制结束后,退休金差距为什么没有明显缩小!
发布时间:2026-01-29 07:41 浏览量:2
养老金双轨制结束后,企退与事退人员的退休金差距未明显缩小,主要源于以下核心原因:
一、历史遗留的“视同缴费年限”差异
- 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改革前的全部工龄均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部分职工视同年限长达20-30年,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时按社平工资100%基数核算。
- 企业职工:视同缴费年限普遍截止于上世纪90年代当地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工龄认定短且基数常按60%社平工资计算。
举例: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1984年入职,2025年退休,30年视同年限按100%基数计算;同工龄企业职工可能因档案不全仅认定25年,且基数为60%,导致过渡性养老金差距超千元。
二、缴费基数与补充保障的结构性差异
1. 缴费基数
- 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实际工资(含津贴、补贴)足额缴费,缴费指数可达1.5-2.0;
- 企业普遍按社平工资60%下限缴费,部分职工实际工资与缴费基数脱节。
影响:长期积累下,个人账户总额差距可达数十万元,基础养老金月差数百元。
2. 补充保障(职业年金vs企业年金)
- 机关事业单位强制缴纳职业年金(单位8%+个人4%),退休后月均补充1000-1200元;
- 企业年金覆盖率不足20%,多数中小企业无此福利。
结果:事退人员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构成,企退人员仅有单一来源。
三、缴费年限与稳定性差距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稳定,平均缴费年限超35年,无断缴记录;
- 企业职工:受行业波动影响,平均缴费年限仅25-30年,断缴常见。
后果: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相差5-10个百分点,月待遇差距数百元。
四、养老金调整机制的“放大效应”
每年养老金上调采用“定额+挂钩+倾斜”模式:
- 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挂钩,事退人员因基数高、年限长,涨钱更多;
- 定额调整拉平差距的作用有限,整体导致差距绝对值进一步扩大。
五、过渡期政策延缓差距缩小
2014-2024年十年过渡期内,对事退“中人”实施“保底限高”政策,保障其待遇不降低,客观上延缓了差距缩小速度。
未来趋势
- 新人趋同:2024年后入职的“新人”若缴费基数、年限相同,养老金将基本一致;
- 政策优化:国家正加强企业社保缴费监管、推动企业年金普及,但需时间见效。
总结:差距根源并非制度不公,而是历史积累的缴费基数、视同年限、补充保障等前端环节差异。实现公平需长期完善制度执行,而非单纯依赖并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