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前和改革后计算对比,其实各个都是赢家
发布时间:2026-01-23 10:25 浏览量:2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是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2014年9月30日就像一道隐形分水岭,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划分为"老人""中人""新人"三个阵营,每个时间节点退休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虽然不同,但仔细分析各个阶段的养老金计算办法,其实各个都是赢家。
在改革前退休的工作人员,养老金是按照原来的老办法执行,被称为“老人老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政策依据是国人部发(2005)60号文件,按照这个文件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是按照退休前本人的基本工资和工龄的一定比例来计算的。除了基本退休费以外,还包括国家规定各项补贴津贴、增发的退休费等。
例如:老王是一名机关单位的正处级干部,他退休前的基本工资是 5000 元,工作年限刚好满 35 年,那么他每月的退休费就是 5000×90% = 4500 元。这种计算方式的好处是简单易懂,退休人员能很清楚自己能拿多少养老金。除了基本退休费以外,还有补贴津贴、增发的退休费等。累计起来的,老王每月的退休费估计在每月8000元左右。
老王的退休金虽然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的中人相比,养老金可能会减少1000元到2000元,但老王在上班时没有缴纳过一分钱的养老保险。按照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8%、职业年金4%来计算,老王节约的也是真金白银。但老王同样享受了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待遇,同时还有按照本人职务规定的医疗补贴,同时比改革后退休的人,多拿了好几年的退休费,所以老王也是人生的赢家。
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办理退休的工作人员,处于改革的衔接过渡期。在改革之初,部分人担心改革后会影响自己的养老金待遇,担心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会低于改革前的水平,于是在制度设计中出台了新老办法对比计算、保低限高的计算办法。
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高于新办法计算的,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待遇执行,这就是保低,是一项兜底制度,确保改革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低于2014年9月30日之前的水平;新办法计算高于老办法计算的,高出部分按照十年过渡期的比例计发。即第一年退休的计发比例为10%,第二年退休的计发比例为20%,以此类推,到2024年1月1日到9月30日退休的,计发比例为100%。
在10年过渡期退休的工作人员,由于既有视同缴费年限,又有实际缴费年限,而且多数人是视同缴费年限高于实际缴费年限,再加上有老制度作为兜底,让退休人员不再担心自己的养老金待遇会低于改革前的水平。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不会出现老办法计算高于新办法计算的情形,但在广东退休的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部分人的养老金的确是老办法计算高于新办法计算。虽然在改革之初退休的中人养老金会低于改革后期退休的中人。但他们的养老金要高于退休老人。与后期退休的中人相比,多拿了几年的养老金,多参加了几年的养老金调整,少交了几年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所以这部分人也不吃亏。
在202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工作人员,由于10年过渡期已经结束,养老金是完全按照新办法计算。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包括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四个部分。这个养老金计算办法,不再和老办法挂钩,体现的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10年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中人,养老金普遍会高于10年过渡期早期退休的中人,这除了养老金计算办法不同以外,还有实际缴费年限的增加,缴费工资基数的增加,不再有新办法计算的比例等。但他们的缴费负担更重。
以一个月缴费基数10000元的来计算,每月要缴纳养老保险800元,医疗保险费200元,职业年金400元,每月要从本人的工资拿出1400元,每年就是16800元,十年就是168000元,这个事实是客观存在的,这也是实实在在从本人的工资中拿出的真金白银。
对于改革前已经退休的人员来说,他们继续按照老办法领取养老金,待遇不受改革影响;改革过程中退休的“中人”,既保障了“中人”的利益,又能平稳过渡到新办法;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他们完全按照新办法计算养老金,多缴费就能多拿养老金,为自己的老年生活打下更好的基础。
综上所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是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变革。改革前的老办法简单直接,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改革后的新办法虽然复杂,但更具激励性和公平性。无论是改革前退休的人员、改革中的“中人”,还是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都能在这次改革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