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手推新政!职业技能证书“一证通”时代来临
发布时间:2026-01-19 08:25 浏览量:1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重要通知,旨在全面推进职业技能证书的互通互认工作。此举将有效减轻劳动者的技能评价取证压力,并为技能人才的跨区域、跨行业流动扫清障碍,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职业技能证书是劳动者技能水平的重要凭证,在求职就业、保障安全生产及人力资源调配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随着我国经济结构持续调整和产业升级加速,技能人才的流动性日益增强。但长期以来,由于不同证书背后的法律法规、管理部门及评价标准存在差异,导致技能人才在转换工作地点或行业时,常面临证书不被认可的困境。
为打破这一壁垒,新通知聚焦于多项关键措施,以实现职业技能证书的无缝对接:
1. **重点领域证书互通互认率先突破**:
通知特别指出,在电工、焊工等重点职业领域,将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互通互认。这意味着,如果一名从业者已持有上述任一部门颁发的电工或焊工职业资格证书,在向其他部门申请同类证书时,若无特殊规定,相关部门可简化流程,例如免除重复的安全作业培训(或安全技术培训)以及理论考试环节。
2. **构建职业资格与技能等级证书衔接桥梁**:
为打通不同评价体系间的通道,通知明确,已获得电工、焊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视为达到相应职业(工种)初级工或中级工的技能水平,并可按规定申报更高等级的技能评价。此外,对于尚未开展技能等级评价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鼓励各地整合评价资源,积极探索“一试多证”模式——即通过一次考试,即可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评价效率。
3. **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含金量”与流通性**:
为增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全国通用性和市场认可度,相关部门将着力提升评价质量。具体措施包括:统一地区间评价机构的资质标准;组织跨地区的统考联考,共享统一的试题库;制定标准化的考务工作流程;运用信息化技术对评价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并建立预警、审核与反馈机制,确保评价的公平公正与规范有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强调,将建立由人社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依托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将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查询系统,实现“一网通查”,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便捷验证。同时,将积极总结推广各地在实践中形成的创新经验和成功做法,逐步扩大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覆盖范围,让更多技能人才受益。
这一系列举措的出台,无疑为广大技能人才带来了福音,将有效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和职业发展动力,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