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丨狸猫换太子?如此“行事”必将被“刑事”

发布时间:2026-01-15 16:16  浏览量:2

据报道,近日,上海的市民王先生自带三瓶飞天茅台到饭店宴请亲友,开席时发现餐桌上的三瓶“茅台”被“调包”,随即报警。警方到达后调阅公共视频和现场调查,服务员严某很快承认了自己用网购的假茅台调包真茅台的犯罪事实。目前,严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无酒不成席。酒,承载着宴请亲朋好友的亲情与友情,已经成为一种文化在餐桌上被“传承”“弘扬”,让聚会更显得丰富、热烈、激情。没想到,自己带的酒却在饭店餐桌上遭遇“狸猫换太子”。若非王先生细心留意到生产日期、批次不符及酒瓶温度差异,这场精心策划的骗局险些得逞。严某自以为天衣无缝的偷天换日把戏,最终换来的是刑事强制措施的法律制裁。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也印证了任何“钻空子”不规不法“行事”,终究将会被“刑事”。

表面上看,严某的“调包”行径看似是耍小聪明,想“占便宜”,实则是构成盗窃罪的刑事犯罪。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即属“数额巨大”。如果三瓶飞天茅台是“年份酒”,那市值会很高。严某“掩耳盗铃”,用价值仅两三百元的假酒“移花接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的犯罪行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罪构成要件。

此前武汉、上海徐汇等地也曾发生的类似案件,涉案服务员均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追究刑责。其中,2025年上海徐汇区两名服务员高某浩伙同他人调包近百瓶高档白酒非法获利20万元,最终以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有的甚至因累计盗窃数额巨大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足以说明,法律对此类侵犯财产权的行为绝不含糊,量刑尺度始终与犯罪情节、涉案金额相匹配。

这起案件也再次暴露出餐饮行业在财物安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作为服务提供者,饭店不仅负有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义务,更应尽到财产安全保障责任。《餐饮渠道酒类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餐饮企业建立健全人员管理、财物保管等制度,而严某能多次接触客人自带酒水并顺利完成调包,显然反映出涉事饭店在员工职业道德、法律宣传培训教育等方面存在明显漏洞和短板。个别服务员之所以敢铤而走险,正是看中了宴席期间人员流动大、客人注意力分散的可乘之机,甚至形成了“趁乱调包”“中途换瓶”等成熟作案套路。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这起案件也给所有从业者敲响了警钟:职业操守是立身之本,餐饮服务人员手握的不仅是服务工具,更是消费者的信任。试图以牺牲诚信为代价牟取暴利,终究会因小失大,葬送自己的职业生涯与人身自由。对于餐饮企业而言,更应以此为戒,加强员工法治教育与职业道德培训,完善包厢监控覆盖、规范自带酒水保管流程,落实财物安全责任,从源头遏制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对于就餐客户来说,一定要擦亮双眼,对价值较高“饮品”做好“标记”或记好“标志”,不让不法之徒有可乘之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法律的红线不可逾越,道德的底线不可触碰。无论是餐饮行业的从业者,还是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都应坚守诚信底线、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让每一位消费者都能安心舒心放心消费,让“门店”在好品质、好服务、好声誉中不断发展壮大巩固。(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陈常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