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差距三大主因,今天一口气给你讲个明白!

发布时间:2025-12-24 10:26  浏览量:15

养老金差距主要由制度转轨的历史遗留问题、个人缴费情况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导致。具体如下:

- 制度转轨的历史遗留: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实行两套独立养老体系。并轨后,对于2014年10月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中人”,其改革前未实际缴费的工龄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计发“过渡性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中人”的视同缴费年限普遍更长,且视同缴费指数按职级、职称算,通常较高;而企业职工大多按较低的保底标准算,使得两者养老金产生差距。

- 个人缴费情况:一方面是缴费基数差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体系规范,缴费基数多为“足额顶格”,是当地社平工资的115%左右。而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为控制成本,多按社平工资60%的下限缴费。另一方面是缴费年限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稳定,缴费年限通常能达35年以上,企业职工因就业波动等因素,平均缴费年限可能只有28年左右。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强制建立职业年金,单位缴8%,个人缴4%。而企业年金是自愿建立,参保率不足8%,企业缴费比例也较低,这也导致了养老金差距。

- 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养老金计发基数通常与各省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联动。经济发达地区工资水平高,计发基数相应更高,如2025年广东省(除深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9493元,辽宁省(除沈阳、大连)为7346元,同等缴费条件下,地区间退休人员的起步待遇就会不同。并且同一省份内不同城市也可能因经济发展不均衡,存在计发基数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