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单位交社保,退休金差距的关键从不是缴费主体
发布时间:2025-12-24 08:23 浏览量:13
很多人想当然认为单位交社保的退休金一定比个人交的多,实则这种认知忽略了养老金计算的核心逻辑。社保养老金的核定并非以缴费主体划分档次,真正拉开差距的,是缴费基数、缴费年限以及补充养老保障的配置,而非“个人交”或“单位交”的形式差异。
从养老保险的缴费结构来看,单位参保时,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的部分进入统筹账户,个人缴纳的8%进入个人账户;个人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养老保险总缴费比例约20%,其中8%同样进入个人账户,剩余12%划入统筹账户。若两者选择相同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积累额一致,统筹账户的贡献也遵循统一的计算规则,最终核定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金额基本无差。
现实中出现的退休金差距,根源在于实际缴费的执行差异。多数企业会按职工实际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且缴费年限相对稳定;而灵活就业人员为降低缴费压力,常选择当地最低缴费基数,部分人还会因收入波动中断缴费,这才导致养老金待遇偏低。此外,部分企业会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这一补充养老形式个人参保时通常无法参与,也会进一步拉大养老待遇的实际差距。
由此可见,个人交社保并非“天生领的少”,只要按较高基数持续缴费,退休后同样能获得可观的养老金。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合理选择缴费基数并保持缴费连续性,才能缩小与单位参保者的养老待遇差距。
你认为灵活就业人员在选择社保缴费基数时,该如何平衡当下压力与未来养老需求?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