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缴社保,早退中人差几千?养老要讲公平

发布时间:2025-12-23 15:21  浏览量:15

养老,是每个人晚年绕不开的坎,说白了就是忙活一辈子,临了能有份安稳体面的保障。可现实里,不少退休老人心里都憋着口气:同样是熬到退休,有人每月养老金几千上万,逛公园、旅旅游,日子过得滋润;有人却攥着千把块钱,买菜都要精打细算,连个小病都不敢轻易看。尤其是“早退中人”这个群体,夹在养老政策改革的缝隙里,待遇不上不下,这种没道理的等级化差距,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先把话掰扯明白,咱们反对的不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合理差别,而是那些不靠贡献靠身份、靠地区的等级划分。打个比方,同样是工作30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老人,养老金能领到七八千;企业里的普通职工,可能就三千出头。再看城乡差距,上海城乡居民月均养老金能到1490元,贵州却只有128元,足足差了11倍。这种差距,不是因为谁干得多、缴得多,而是因为出身的群体不同、家住的地方不同,这压根就不符合公平二字。而在这些不公平的声音里,“早退中人”的委屈,最值得说道。

首先得搞清楚,到底啥是“早退中人”?简单讲,就是2014年10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之后退休,但没赶上十年过渡期末尾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国家当年推进这项改革,核心是打破养老“双轨制”,让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养老制度并轨,这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能从根本上减少待遇差距。为了不让改革前参加工作的老员工吃亏,国家特意设置了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的十年过渡期,核心规则就是“保低限高”:用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如果比老办法少,就按老办法发;如果新办法算得多,就按退休年份分比例发放差额,2015年发10%,往后每年递增10%,到2024年就能发100%。

可问题就出在“早退”这两个字上。2025年过渡期一结束,所有“中人”都按新办法算养老金,那些早几年退休的人,却因为政策规则、核算机制的问题,待遇和晚退休的人拉开了一大截。我身边就有这么个例子,邻居王大伯2018年退休,36年工龄里有28年是视同缴费年限,按老办法算,每月该领4600元,按新办法算能领5500元,中间差了900元。但2018年只能享受40%的差额,最后到手的养老金只有4800元。和他工龄、视同缴费年限都一样的老陈,2024年退休,刚好赶上过渡期最后一年,能拿到100%的差额,每月养老金直接涨到7500元。俩人同样的资历,就因为退休时间差了6年,每月养老金差出2700元,换谁心里都得犯嘀咕。

王大伯的遭遇不是个例,很多早退中人的待遇落差,都能找到实打实的原因。

第一,是过渡期“限高”规则的直接影响。早退的人只能拿到部分差额,晚退的人却能全额享受,这是最核心的差距来源。早一年退休,就少拿10%的差额,几年下来,累计的差距可不是小数目。

第二,是养老金计发基数逐年上涨的红利,早退的人没赶上。2015年的时候,多数省份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也就四五千元,到了2025年,河南涨到了6606元,上海更是冲到了12307元。晚退休的人,计算养老金时用的基数更高,自然能领更多钱,而早退的人只能按退休当年的基数算,这一笔差距就拉开了。

第三,是职业年金积累时间太短。职业年金是2014年改革后才开始缴的,单位缴8%,个人缴4%,属于补充养老保险。早退的人只缴了几年,账户余额少得可怜,像王大伯只缴了4年,每月职业年金才360元;老陈缴了10年,每月能领1151元,这又是一笔不小的差距。

第四,是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积累的差距。晚退休的人多缴了几年社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更多,而且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同样的个人账户余额,除以更少的月数,每月领的钱自然更多。

第五,是养老金调整的“复利效应”。每年养老金上调,都是在现有养老金基数上增加,基数高的涨得多,基数低的涨得少。晚退休的人一开始养老金就高,每年涨的钱都比早退的人多,差距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更让人觉得不公平的是,这些早退中人,大多是单位里的骨干力量。改革前,他们兢兢业业工作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那时候机关事业单位不用个人缴社保,国家把他们的工龄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这本是对他们过去贡献的认可。可在实际核算待遇时,这部分贡献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有些地区早期核算时,部分补贴项目没及时纳入养老金范畴,后来虽然补发了,但补发的基数还是按当年的标准算,和晚退休的人比,还是差了一大截。还有些人因为身体原因提前退休,不仅没法享受完整的政策红利,职业年金还要按提前年限扣减,提前1年扣8%,提前5年就扣40%,双重损失压在身上,任谁都难以接受。

有人说,养老待遇有差异很正常,毕竟缴费多少、年限长短不一样。这话我认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是养老制度的基本原则,也是公平的体现。比如企业职工按社平工资60%缴费,机关单位按100%缴费,最后养老金有差距,这是合理的,毕竟缴费基数摆在那儿。但这种差异,必须建立在规则公平的基础上,不能因为改革的时间节点,就让一批人平白吃亏,更不能搞职业歧视式的等级划分。

现在国家也在不断完善养老政策,202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办法》正式落地,标志着养老并轨改革全面完成。2025年,各地也在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和养老金标准,比如湖南2025年社保缴费基准值调整为6787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进步。但针对早退中人的历史遗留问题,还需要更精准的解决方案。

在我看来,要实现养老公平,首先得把早退中人的待遇落差问题解决好。

其一,可以对过渡期内早退人员的养老金进行重新核算,把之前没纳入的补贴项目全部补齐,适当提高早期差额的发放比例。比如,对2018年之前退休的人员,把差额发放比例提高一些,缩小和晚退休人员的差距。

其二,优化职业年金的扣减规则。对那些因为身体原因提前退休的人,不能简单地按年限扣减,应该结合他们的工龄、贡献,适当减免扣减比例,不能让他们的晚年生活雪上加霜。

其三,建立更科学的养老金调整机制。每年上调养老金时,对早退中人给予适当倾斜,比如设置专门的倾斜调整额度,让他们的养老金涨幅能追上晚退休人员的步伐,逐步缩小差距。

其次,要逐步打破养老待遇的等级壁垒。目前,城乡居民人均月养老金只有235元,仅为城镇职工的1/16.3,这样的差距实在太大了。国家应该加大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力度,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不能让农村老人年轻时为国家粮食安全流汗,老了却连基本生活都保障不了。同时,要推动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制度并轨,现在企业年金基金规模虽然达到了3.64万亿元,但覆盖范围太窄,很多中小企业的职工根本没机会参与。应该出台政策,鼓励中小企业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让企业职工也能享受到补充养老的福利,缩小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差距。

另外,还要完善个人养老金制度。现在个人养老金开户挺热,但实际缴存的人不多,核心原因是税收优惠力度不足、投资品种不够丰富。可以适当放宽个人养老金的覆盖范围,优化投资选项,加大税收优惠力度,让更多人愿意主动缴存,通过个人储备提升养老待遇,而不是只靠基本养老金过日子。

养老公平,从来不是搞平均主义,不是让所有人都领一样的钱,而是让每个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都能在晚年得到合理的回报。它反对的是不合理的等级划分,是让待遇差异真正反映贡献大小。早退中人作为养老制度改革的过渡群体,他们为改革付出了代价,他们的牺牲和贡献值得被尊重,他们的合理诉求也应该得到回应。

2025年是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全面落地的第一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不少专家都建议,把缩小养老待遇差距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任务。希望相关部门能关注到早退中人的困境,出台更具针对性的政策,让他们的待遇得到合理调整。同时,继续深化养老制度改革,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让无论身处城市还是农村、无论从事何种职业的老人,都能安享晚年,不再为养老待遇的等级差异而发愁。

养老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反对等级化做法,不仅是为早退中人讨个公道,更是为了让整个社会更有凝聚力。当每个老人都能体面养老,每个劳动者都能看到清晰稳定的预期,这样的养老制度,才是真正公平、真正可持续的。我们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也相信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养老公平终将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