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2015-2018退休事业单位中人 这三笔钱要核对

发布时间:2025-12-23 10:45  浏览量:14

各位2015至2018年退休的事业单位“中人”,请务必核对好三笔钱,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所谓事业单位“中人”,是指2014年10月1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这一群体的养老金计算,既涉及改革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又包含改革后的实际缴费年限,计算规则相对复杂,因此部分地区会先按临时标准发放养老金,后续再完成正式核算补差,这也让核对相关待遇款项变得尤为重要。

第一笔是养老金核算补差款。按照国家规定,“中人”养老金采用“新老办法对比”的计算原则。老办法以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为基数,结合工龄等因素计算待遇;新办法则和企业职工养老金计算方式类似,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在实际执行中,由于部分地区的视同缴费指数核定、数据整理核对需要一定时间,无法在退休人员办理手续时立刻算出精确的养老金金额,所以会先按临时标准发放。待当地社保部门完成全部核算工作后,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待遇补差——如果新办法计算的待遇高于老办法,差额部分会从退休当月起一次性补发;如果老办法待遇更高,则按老办法标准执行,不存在补差。大家可携带养老金发放明细、身份证、退休证等材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窗口查询,也可以通过当地政务服务平台、人社部门官方APP线上核对,重点确认补差金额的计算依据、发放时间是否准确,到账金额是否与核算单上的数字一致。

第二笔是职业年金。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属于“中人”退休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积累。根据国家规定,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这笔资金会按照国家规定的投资运营方式实现保值增值,退休后,参保人员可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也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具体领取方式以当地社保政策为准。在核对时,大家要重点确认职业年金的缴费年限是否完整,尤其是改革前的视同缴费年限是否已纳入核算;个人账户累计金额是否包含单位缴费、个人缴费以及相应的投资收益;实际每月发放的职业年金金额,是否与社保部门出具的核算表上的金额一致。如果发现缴费年限缺失、金额有出入,要及时向单位人事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反馈,申请复核。

第三笔是医保个人账户返还款。按照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退休人员在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后,无需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即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同时医保个人账户会定期划入资金。这笔返还款的金额,通常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当地医保政策挂钩,各地的计算标准略有不同——有的地区按养老金的固定比例划入,有的地区则设置了固定金额标准。这笔钱可以用于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也可以用于支付门诊就医、住院治疗的个人自付部分费用,直接关系到退休人员的日常就医购药便利性。大家要留意每月医保个人账户的到账情况,通过医保部门官方APP、微信公众号或线下药店的查询终端,核对返款金额是否符合当地标准。如果出现长期未到账、金额突然减少或增多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咨询核实,排查是否存在信息登记错误、系统故障等问题。

这三笔钱直接关系退休后的生活质量,建议大家携带身份证、退休证、养老金领取卡、医保电子凭证等材料,到对应经办窗口查询,也可通过当地政务服务APP线上核对,确保每一笔钱都清清楚楚。在核对过程中,如果遇到政策疑问或待遇异常,可拨打人社服务热线12333、医保服务热线12393咨询,相关部门会给出专业的解答和处理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社保、医保政策存在一定差异,具体的核算标准、补差流程、领取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大家在核对时要以当地出台的正式文件和经办部门的解释为准。同时,建议大家妥善保管好养老金发放明细、医保个人账户对账单等材料,方便后续查询和维权使用。

此外,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国家也在持续推进待遇核算的规范化、透明化,后续可能会出台更多便利退休人员查询核对待遇的举措。各位“中人”退休人员也要主动关注相关政策动态,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