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7机关早退晚退差多少?十年过渡期后差距藏不住了
发布时间:2025-12-22 20:19 浏览量:42
2015-2017机关早退晚退差多少?十年过渡期后差距藏不住了
2025年12月,博鳌亚洲论坛上关于养老金的讨论再次升温,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关于农民养老金的发言引发广泛关注,这也让一批2015-2017年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重新想起了自己的困惑。同年7月,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2025年养老金调整通知,全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2024年月均水平的2%上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统一,重点向低养老金群体倾斜。这本是暖心的民生政策,可对于那些早退休几年的“中人”来说,和晚退同事的养老金差距,还是让他们心里不是滋味。
要聊透这个差距,得从2014年10月1日的养老金并轨改革说起。那场改革打破了多年的“双轨制”,让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共用一套养老保险体系,为了避免待遇波动,国家特意设置了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的十年过渡期,核心规则是“新老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可实际执行下来,过渡期前三年退休的“早退族”和后来的“晚退族”,待遇差距越拉越大,这事儿不是个例,而是很多老同事之间心照不宣的话题。
首先得把概念掰明白,什么是养老金并轨后的“中人”?简单说就是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这批人刚好夹在新旧政策之间,既要衔接老政策里的工龄优势,又要适应新政策的缴费规则,十年过渡期就是为他们量身打造的缓冲期。
咱们说的2015-2017年早退的,就是过渡期前三年退休的“中人”;晚退的则是在这之后,尤其是2020年以后退休的同批职工。最让人在意的是,这些人大多是同一批入职、岗位级别相当,甚至一起熬过加班、扛过任务的老搭档,就因为退休时间差了三五年,每月养老金能差出几千元,长期下来可不是小数目。
十年过渡期的核心算法原本是为了平稳过渡:退休时既按改革前的老办法(工龄+退休前工资)算,也按新办法(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算,如果新办法比老办法低,就按老办法发;如果新办法高,高出的部分按退休年份逐年递增10%发放——2015年发10%,2016年发20%,2017年发30%,直到2024年发100%。可没想到,这个看似公平的规则,没能挡住差距的扩大,问题就出在两个容易被忽略的关键点上。
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调整有固定机制,每年会根据经济发展、物价涨幅等因素正常上调,在职人员都能跟着受益。但对于2015-2017年就退休的人来说,他们的养老金核算基数,基本定格在了退休前的工资水平,之后只能跟着全国统一的养老金调整比例涨,比如2025年的调整比例就是2%。
而晚退几年的同事,退休前还能享受好几次工资普调,有的还能赶上职称或职级晋升,工资基数自然水涨船高。更关键的是,新办法计算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个人缴费基数直接挂钩,晚退的人不仅缴费基数更高,缴费年限也更长,核算出来的基本养老金起点就比早退的人高得多。
山东某省直机关就有个典型情况,两位都是35年工龄的主任科员,2016年早退的那位,退休时工资基数是5200元,当年新老办法补差只能拿20%,最初每月养老金5800元;而2024年晚退的同事,退休前工资已经涨到了8300元,还能全额享受新办法待遇,刚退休每月养老金就有9700元。
之后两人都按每年2%左右的比例调整,2025年早退的那位每月养老金约6800元,晚退的则涨到了10200元,差距从3900元变成了4400元。这种差距并非政策偏心,而是工资增长和养老金“长缴多得、多缴多得”规则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对于那些因为身体原因或单位改革不得不早退的人来说,这种“被动吃亏”的感觉确实很强烈。
如果说工资增长是明面上的差距,那职业年金就是藏在背后的“关键变量”。很多人可能不清楚,职业年金是养老金并轨后同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相当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第二养老金”,缴费比例是单位缴8%、个人缴4%,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还能享受每年一定的记账利息。
但这里有个关键规则:只有在职期间才能持续缴费积累,一旦退休,单位那8%的补贴就没了,个人账户也随之封存。2015-2017年早退的这批人,职业年金制度刚建立没多久,他们只缴纳了短短两三年,个人账户积累自然少得可怜,有的每月只能领几百元职业年金,甚至有些地方因为制度衔接问题,部分早退人员的职业年金账户几乎没有多少余额。
晚退的同事就完全不一样了,多工作几年,职业年金就能多积累几年,单位的8%补贴也能多享受几年,再加上复利效应,账户余额会越来越可观。浙江某地级市教育局的两位老教师就是例子,2017年早退的那位,职业年金只缴了3年,每月只能领750元;而2023年晚退的同职称同事,职业年金缴了9年,每月能领3200元,光这一项每月就差2450元,再加上基础养老金的差距,总待遇差出3000多元。
更值得一提的是,职业年金不能一次性领取,只能选择按月计发或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这意味着早退人员账户余额少的劣势会一直持续。到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覆盖率已经达到82%,而企业年金覆盖率还不足10%,这说明职业年金确实能显著提升退休待遇,只是对于过渡期早期退休的人来说,没能充分享受到这份政策红利。
很多人疑惑,既然设置了每年10%的递增比例,为啥还会有这么大差距?其实这个规则的初衷是好的,就是为了逐步让新办法替代老办法,避免待遇出现大起大落,但实际执行中,两个现实因素让这个递增比例没能完全抵消差距。
首先是工资增长和计发基数上涨的速度,有时会超过10%的递增比例。这十年间,全国多数省份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涨幅明显,2015年多数省份在4000-5000元区间,到2025年,广东涨到9493元,上海更是突破1.4万元,十年涨幅超80%。在职人员的工资跟着普调,缴费基数自然逐年提高,而早退人员的养老金只能按每年2%-3%的统一比例调整,一进一出,差距自然被拉大。
其次是“双提高”效应的叠加。过渡期内,不仅新办法高出老办法部分的发放比例逐年提高,这个“高出部分”的基数本身也在因为工资增长、计发基数上调而不断扩大。比如2015年退休的人,新老办法差额可能只有2000元,只能拿10%也就是200元;而2024年退休的人,新老办法差额可能已经涨到5000元,还能全额拿5000元,这差距一下就拉开了。
不过从整体政策效果来看,十年过渡期的平稳过渡目标已经实现。官方数据显示,改革实施十年来,绝大多数“中人”通过新办法核算的养老金都高于老办法,只有极少数缴费年限短、缴费指数低的人员可能出现新办法待遇低于老办法的情况,这也体现了“保低限高”的政策初衷。2024年10月1日,十年过渡期正式结束,之后退休的“中人”都直接按新办法计发养老金,不再进行新老办法对比。
其实2015-2017年早退族和晚退族的待遇差距,本质上是重大制度改革过程中必然出现的过渡性问题。任何一项涉及千万人切身利益的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现问题、调整完善。
养老金并轨改革的核心目标,是消除过去“双轨制”带来的身份差异,让养老保险回归“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本质。从这一点来看,改革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在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还是企业职工,养老金高低不再由身份决定,而是由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实际贡献决定,这正是制度公平性的体现。郑秉文早在2014年就曾表示,职业年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不降低,随着企业年金的普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会逐步看齐。
而且国家一直在根据实际情况优化政策。2025年的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同时明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这都在不断缩小各类群体间的待遇差距。有些省份还在探索更灵活的调整方式,比如将早退人员的新老办法补差比例从“退休时定格”改为“逐年递增”,让早退者后续也能逐步享受改革红利,进一步缩小与晚退者的差距。
对于2015-2017年退休的“中人”来说,虽然初期和晚退同事有差距,但随着每年养老金的常态化调整,再加上国家对低养老金群体的倾斜政策,这种差距正在逐步缩小。而对于未来的退休人员来说,清楚养老金的计发规则,提前规划好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才能更清晰地预判自己的退休待遇。
这些问题,值得大家好好聊聊
2025年底关于养老金的热议还在继续,十年过渡期已经结束,养老金并轨改革也进入了稳定运行阶段。但关于2015-2017年早退和晚退的待遇差距,还有不少值得探讨的地方。
郑秉文在近期聚焦农民养老金话题的同时,会不会回应机关事业单位“中人”的过渡期待遇疑问?那些2015-2017年退休的“中人”,随着每年养老金的倾斜调整,和晚退同事的差距会在多久后缩小到合理范围?职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未来会不会针对过渡期早期退休人员出台更灵活的补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