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早了三年,每月少拿上千元?这群人正在为改革“垫底”

发布时间:2025-12-12 23:11  浏览量:5

在山西某县城中学教了35年书的李老师,2016年退休时每月领到3800元养老金。同办公室比他晚退两年的同事,如今却能拿近5000元。两人职称、工龄几乎一致,唯一的差别——一个退得“太早”。

像李老师这样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2015至2017年间全国有数十万人。他们被称为“中人”,是养老保险并轨改革中最特殊的一群:既不适用老制度全额计发,又赶不上新制度全面落地。更关键的是,他们撞上了改革“试运行期”的最低补偿比例。

根据2015年出台的过渡政策,2014年10月后退休的“中人”,养老金按“新老办法对比、保低限高”执行。但高出部分并非全额发放——2015年只发10%,2016年20%,2017年30%,逐年递增至2024年才达100%。这意味着,早退一年,就永久性损失10%的差额权益。

虽然近年多地启动“待遇重算”并补发差额,但补的是“打折后的余额”,而非重新按100%核算。比如,若新办法比老办法高2000元,2016年退休者当年只能拿400元(20%),即便现在补发,也只是把过去几年欠付的400元/月补上,今后每月仍按400元差额领取——终身少拿1600元。

这种“时间惩罚”机制,让最早响应改革的人成了事实上的“成本承担者”。而2024年后退休者却可全额享受新办法红利,形成鲜明反差。更讽刺的是,部分地区为防止未来出现新断层,已出台“待遇托底”政策,但明确排除2017年前退休群体。

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启动对早期“中人”的追溯性提标。人社部多次回应称“过渡期政策已兑现”,但未正面回应“比例锁定是否公平”的质疑。民间呼吁设立专项补偿基金,或允许地方试点提高补发比例,但因涉及财政责任划分和制度回溯难题,推进缓慢。

对个体而言,最有效的行动是主动核查待遇核定结果。重点看三项:是否计入完整的视同缴费年限、职业年金是否同步核算、新老办法差额是否按对应年份比例足额补发。不少地方因档案信息不全导致核算延迟,需本人或原单位协助完善材料。

改革不能只算经济账,更要算人心账。这些“早退中人”在职时工资长期低于企业同类岗位,退休后又因制度设计承受隐性损失。他们的沉默,不该成为被遗忘的理由。真正的制度公平,不是让所有人站在同一起跑线,而是不让最早出发的人,倒在离终点最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