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校史资料!兴安职业技术大学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4 16:52  浏览量:8

兴安职业技术大学关于

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的公告

广大校友、全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人士:

兴安职业技术大学是革命老区兴安盟唯一一所高等院校,也是内蒙古自治区首批3所职业本科院校之一,其历史可追溯到1952年设立的察尔森师范学校(兴安盟师范学校)。2001年,兴安盟师范学校与盟教育学院合并组建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兴安盟农牧学校、卫生学校、财经学校、粮食干部学校、交通技工学校等5所学校并入职业技术学院,形成面向盟内外全方位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格局。2021年10月,兴安职业技术学院迁入占地1517.77亩的新校区,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2025年6月,经教育部同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兴安职业技术大学,开启职业本科教育的新征程。

为真实反映学校发展历程,展示办学成果,学校决定启动校志编纂和校史馆建设工作,现面向全校师生、离退休教职工、调离职工、历届校友及家属、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志资料和校史馆实物,恳请您惠赐珍藏或提供所知信息。

一、征集范围

(一)1952年以来,察尔森师范学校(兴安盟师范学校)留存下来的珍贵史料。

(二)1980年以来兴安盟教育学院、农牧学校、卫生学校、财经学校、粮食干部学校、交通技工学校等6所学校留存下来的珍贵史料。

(三)2001年“七校合并”成立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以来,各院系留存下来的珍贵史料。

二、征集内容

实物类

1.反映学校各个历史时期校园风貌、建筑设施、教学科研、文体活动、对外交流和学生社团活动等场景的老照片、底片、录像带、光盘等影像资料。

2.学校历任党政领导的任命文件、荣誉证书、代表证等。

3.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教材、教案、教学大纲、实习报告、学生作业、试卷、科研成果、学术著作等教学科研资料。

4.学校各个时期师生合影和学生毕业照,各个时期有关学校、师生、校友的媒体报道资料。

5.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校徽、校标、纪念章、证章、证书、校服、工作证、录取通知书、派遣证、报到证、学生证、饭票、月票、手抄报、借书证等各类证件和票证。

6.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仪器设备、教学模型、办公用品、体育器材等实物。

7.校友个人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如学习用品、生活用品、获奖证书、奖品等。

8.毕业后曾获县级(含)以上荣誉称号,或担任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的杰出校友,以及在各行各业(包括牧民、农民、企业家等)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荣誉的校友的荣誉证书照片。

9.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各类活动等方面获得的县级及以上奖杯、奖牌、奖章、教职工奖状、学生奖状、锦旗、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

文字类

1.学校历任党政校级领导与学校工作相关的信函、手稿、讲话稿、考察报告、调研报告等资料。

2.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校史、年鉴、大事记、回忆录、人物传记、纪念文集等相关文字资料。

3.校友个人在校期间的学习笔记、日记、书信、报刊发表的作品等个人资料。

4.杰出校友曾获县级(含)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担任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以及在各行各业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荣誉的校友的事迹材料。

5.关于学校发展历史、辉煌成就、重大事件的回忆性文章。

6.校园趣闻、教学轶事、班主任工作轶事、校园生活轶事类文章。

7.著名人士的题词及书法、绘画作品等。

8.校友出版的各类学术著作、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科技发明成果等。

9.以上未详细列及,但具有校史陈列展出意义的其他实物、照片、影音、图书、文献。

口述历史类

学校历任领导、教职工、离退休老同志、校友等对学校发展历程、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办学特色等方面的回忆和讲述。

三、征集方式

捐赠

鼓励个人或单位将所拥有的校史资料和实物无偿捐赠给学校。学校将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并在展示时注明捐赠者信息。

复制

对于珍贵的资料和实物,本人或单位不愿捐赠的,学校可在征得同意后,采用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并确保原件的安全和完好。

代管

对于一些暂时无法捐赠或复制的资料和实物,本人或单位可委托学校代管。学校将负责妥善保管,并根据本人或单位的意愿,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展示和利用。

拜访征集

对因公务繁忙或年岁已高的老同志、老校友回忆和讲述以及提供的材料,由学校派人登门拜访,接收捐赠或记录整理。

有偿征集

对具有一定价值的史料和实物,学校可进行有偿征集,具体办法面议。

四、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

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月底。

长期征集

本次征集公告长期有效,所征集校志资料及实物将集中保存。

五、征集说明

(一)提供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的,请附简要说明时间、地点、事项、人物姓名、时任职务,提供者姓名、现从事职业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二)对于征集的文字、照片和实物,学校将一律造册登记,妥善保管。全部史料和实物将集中保存。对于不予收藏和展出的资料及实物,学校将及时退还提供者。

(三)学校对所征集的实物资料原件或复制件,展出时将会标明物品出处,或在校志中署注等方式表示感谢。捐赠人及其家属可随时查阅捐赠资料、实物利用情况。

(四)回忆性文稿以叙事为主,力求客观、翔实、生动,字数在500-2000字为宜,可以附佐证材料。

六、送递方式

(一)直送。可将校志资料、实物直接送交兴安职业技术大学校志校史资料征集办公室。校志资料联系人:刘金星 18804861777(厚德楼421室)实物联系人:王金蕾15374819991(厚德楼329室)。

(二)邮寄。请注明提供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保管要求等。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学院路兴安职业技术大学;

邮编:137700。

(三)电子文档资料发送至:89076913@qq.com。

(四)如资料、实物不便寄送,可电话通知以上联系人登门受赠。我们热切期盼您的积极响应与鼎力支持!您的每一份资料,都是对学校历史的深情回望与宝贵贡献。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同铸就荣光的校史馆和《兴安职业技术大学校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