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恶等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7 22:00  浏览量:1

新乡市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恶等

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恶等违法犯罪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一)农村领域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

(二)市场流通领域

1.在农贸市场、汽车交易市场、建材市场等重点场所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的“市霸”“行霸”。

2.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非法占有矿产资源、强装强卸、暴力阻挠施工的“沙霸”“矿霸”。

(三)金融与网络领域

1.实施“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催收的黑恶势力。

2.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舆情敲诈”“恶意索赔”或雇佣网络“水军”威胁恐吓、诽谤滋扰等违法犯罪。

(四)社会治安领域操纵、经营“黄赌毒”,充当“地下执法队”“职业医闹”“讨债公司”,插手民间纠纷、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校园及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欺凌、敲诈勒索学生,性侵、虐待未成年人或胁迫学生参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六)殡葬专项领域

1.“黑殡葬”团伙,欺行霸市、垄断尸源、强制买卖殡葬用品或服务,通过暴力、威胁手段争抢尸源、侮辱尸体的违法犯罪。

2.非法买卖尸体、尸体器官或组织,违规开具、伪造死亡医学证明或火化证明的违法犯罪。

3.在殡仪馆、公墓建设中串通投标、围标,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或破坏耕地资源的违法犯罪。

4.私自改装车辆运输尸体,组织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

(七)其他重点领域

1.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或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行为。

2.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

1.电话、邮箱和邮寄举报

2.网络举报: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采取电话、邮箱、信函或者当面进行举报,举报时应如实提供线索,包括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及证据材料。对恶意诬告、虚构事实的,将依法追责。

2.线索一经查证属实,将根据涉黑恶违法犯罪情节轻重,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人民币现金奖励。

3.举报受理时间:

电话接听、现场接访时间为工作日的9时至12时,15时至17时;邮箱接收时间为24小时。

特此公告

新乡市扫黑办

2025年11月27日

注:本公告仅涵盖常见涉黑恶犯罪类型,如需更详细分类或行业领域线索要求,可参考全国扫黑办12337平台标准或新乡市各职能部门专项公告

编辑:杨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