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新增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1 23:19 浏览量:3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和持续增收,现向社会公布我市四区范围内计划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班次,欢迎有培训意愿的各类城乡劳动者积极踊跃报名参加培训。
一、培训班次
11月份下旬,新增一个班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开班时间依据报名情况确定,班期按参训人员数量要求额满即开班,具体培训时间以培训机构通知为准。
二、培训对象
脱贫劳动力、监测帮扶对象及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成员;毕业年度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残疾人(参加符合残疾人身体条件的培训)。
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的未就业有劳动能力,且有培训意愿的以上培训对象中所列八类人员均可报名。
报名前请您先完成以下事项:
1.已办理实体社保卡。
2.本人已实名认证手机号、实名认证微信。
3.微信下载“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并能点击“职业培训券”功能模块。
4.如为城镇户籍,需提前办理《就业创业证》。
在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已领取退休待遇人员、名下有工商登记信息人员不在免费培训范围内。
四、组织实施
培训工作由市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由人社部门公布的补贴性培训院校和培训机构承办,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培训方式均为线下培训,参培学员须持有效证件严格按照课程安排完成整体培训,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完成考勤,培训考核合格后,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五、报名方式
双鸭山市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