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工作范畴已从传统职业病防治转为全职业人群健康保护——第24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科普宣传

发布时间:2026-04-29 09:51  浏览量:1

2026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4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活动主题为:“ 守护职业健康 共建健康中国”。当前我国职业健康工作范畴已发生深刻转变——从过去的传统职业病防治,逐步拓展到全职业人群的健康保护。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防科职业卫生专家指出:“防治职业病不仅要关注一线‘蓝领’工人,也要关注坐办公室的‘白领’人群,要关注全人群职业健康,别让职业病‘偷走’你的健康。”

颈椎病、腰背痛算不算职业病?专家给出明确答案

专家解释:这些疾病其实是工作相关疾病,或者称为职业高发病,但并不属于我国法定的职业病。我国法定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按照我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是动态变化的。目前,我国最新《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法定职业病从原来的10大类132种调整为12大类135种(包括4项开放性条款)。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新增2个职业病类别,分别为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每个类别中分别新增1种职业病。一是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类别中新增腕管综合征(限于长时间腕部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的制造业工人)。二是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类别中新增创伤后应激障碍(限于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医疗卫生人员、消防救援等应急救援人员)。

(二)将原其他职业病类别中的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调整至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类别。

(三)为保持职业病归类的统一性,将原职业性眼病类别中的放射性白内障单列,并调整至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类别。将原职业性化学中毒类别中的铀及其化合物中毒调整至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类别。

同时,对相关职业病类别和病种进行了重新排序。

值得关注的是,该目录新增了2个职业病类别,每个类别中分别新增1种职业病:一是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类别中新增腕管综合征(限于长时间腕部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的制造业工人);二是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类别中新增创伤后应激障碍(限于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医疗卫生人员、消防救援等应急救援人员)。调整后的《目录》已于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目前,我国职业病发病率最高的依然是职业性尘肺病。

颈椎病、腰背痛等工作相关疾病目前还不属于法定职业病,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患病人群较大的工作相关疾病,如骨骼类疾病、职业紧张导致的心理疾病等,未来也可能会逐步列入法定职业病范畴。

专家建议:预防颈椎、腰椎病,从正确坐姿开始。首先要在工作中保持正确坐姿——双肩自然放松,腰部平直。同一姿势不应保持太久,每半小时至一小时应站起来活动颈肩和腰部,缓解肌肉疲劳。不要长时间低头,尽量每天抽时间做做“放风筝”或“打羽毛球”式的头部运动,练练“八段锦,打打“太极拳”,活动筋骨,做轻缓地头颈部运动,保护颈椎。此外,还应注意颈椎、腰椎部位的保暖。

噪声已成为我省排名第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记者还了解到,河北省职业病危害因素涉及6大类459种,主要包括粉尘(矽尘、煤尘、水泥粉尘、电焊烟尘等)、化学因素(苯、甲苯、二甲苯、铅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等)和生物因素(布鲁氏菌)等。专家指出:“目前我省噪声已成为排名第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随着工业机械化、自动化的发展,噪声作业人群不断增加,近几年职业性噪声聋人数也在持续上升。”

35年锻造工听力严重受损,专家提醒早发现早预防

锻造工人张先生便是职业性噪声聋的受害者。他在锻造车间从事锻造工作业长达25年。几年前相继出现记忆力减退、失眠、多梦、心悸、耳鸣、听力下降等症状。一次与妻子对话时,家人发现他听力时好时坏,有时大声喊叫也听不见。经职业病诊断机构检查,其双耳语频听阈高达38.4dB(正常人应≤25dB),多次复查后听力损伤逐年加重,最终被诊断为职业性中度噪声性听力损伤。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接触到很多这样的病人。他们在听力早期轻微损伤时自己察觉不出来,容易忽视预防和治疗,等到严重时已很难治愈,给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影响。”专家指出,噪声性听力损伤是一个潜在严重的公众健康问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早发现、早预防。

据调查,接触噪声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远远超过粉尘接害人数占比,广泛分布在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40多个小类行业中。

专家分析:“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数量呈现逐年增高趋势,这可能与近年来噪声作业人群的认识水平和维权意识逐渐增强,以及相关条款修订进一步规范了职业健康体检和诊断工作有关。”

劳动者如何申请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如果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本人常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诊断时需要提供以下信息:从事过的职业及工作时间、目前工作的种类及工作场所环境、临床表现及出现的时间、生活习惯和既往疾病史。

“守护职业健康,共建健康中国”。从传统职业病防治到全职业人群健康保护,从“蓝领”到“白领”,职业健康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