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扩围落地 14家平台企业纳入试点

发布时间:2026-04-28 19:26  浏览量: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定于2026年4月28日(周二)上午10:00在东院(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二楼报告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6年一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中国网现场直播,以下为文字实录:

摄影:中国网 董宁

央视财经频道:

想问一下王丽副司长,现在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新就业形态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想问一下今年有没有一些新的举措,谢谢!

工伤保险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 王丽:

谢谢您的提问。我部高度关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2022年7月,我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针对新就业形态人员流动性大、多平台就业的特点,创新采取按日参保、按单计费、月度缴费、总参总保的方式。2025年5月印发通知,明确用三年时间从扩容省份、新增企业、拓宽行业三个维度分步骤、渐进式推进试点扩围。

2025年7月1日起,试点已扩围至17个省份11家平台企业。截至目前,累计参保超过2700万人,有效发挥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兜底保障功能。按照“三年三步走”的总体工作安排,今年将进一步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一是扩大试点省份。将在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推开。二是扩大试点企业。今年将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三个试点行业的平台企业总体纳入试点范围。7月1日起,将出行行业的9家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包括T3出行、花小猪出行、阳光出行、如祺出行、享道出行、及时用车、风韵出行、首汽约车、美团打车9家平台企业。将即时配送行业的5家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包括小象超市、盒马鲜生、叮咚买菜、朴朴超市、UU跑腿这5家企业。在此基础上,各省份将注册地在本省域内且经营业务范围限于本省或临近省份的中小平台企业,按照“成熟一批、纳入一批”的工作要求,原则上于年内总体纳入试点范围。

我们将持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努力为新就业群体织密权益保障的“安全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