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一文读懂:什么是职业病?
发布时间:2026-04-28 16:00 浏览量:1
2026年4月25日—5月1日,我们迎来第24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
守护职业健康 共建健康中国。
工作久了腰酸背痛、长期咳嗽、听力下降…… 这些是 “累的”,还是职业病?今天,我们用通俗的语言,讲清职业病的核心知识,帮你认清危害、守住健康!
法律定义:到底什么是职业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简单说,必须同时满足4 个条件,才属于法定职业病:
1.劳动关系明确
:必须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含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
2. 职业活动相关:
疾病发生在工作过程中,而非生活或其他场景;
3. 接触有害因素:
因接触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病毒等职业危害导致;
4. 纳入法定目录:
必须在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内。
最新分类:
12 大类 135 种,这些都是职业病!
2025 年 12 月,国家更新《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从 10 大类 132 种调整为 12 大类 135 种(含 4 项开放性条款),新增 “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 2 大类。
1.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最常见)
高发人群:
矿山、建材、冶金、焊接、建筑工人。
2. 职业性皮肤病
高发人群:
化工、电镀、印染、美容、建筑工人。
3. 职业性眼病
高发人群:
焊接、化工、电镀、长期强光作业者。
4.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高发人群:
机械制造、矿山、纺织、爆破作业者。
5. 职业性化学中毒
高发人群:
化工、农药、电镀、涂装、冶金、环卫(化粪池、下水道)工人。
6. 职业性物理因素疾病
高发人群:
高温作业(冶炼、建筑)、高空 / 潜水、振动工具(风镐、电钻)操作者。
7.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高发人群:
核工业、医院放射科、探伤作业人员。
8. 职业性传染病
高发人群:
畜牧、兽医、屠宰、野外作业、医护人员。
9. 职业性肿瘤
高发人群:
石棉加工、化工、印染、接触致癌物质的工人。
10. 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新增)
腕管综合征(限于长时间腕部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的制造业工人)、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
高发人群:
流水线装配、搬运、井下工人。
11. 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新增)
创伤后应激障碍(限于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民警、医护、消防等应急救援人员)。
12.其他职业病
金属烟热、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
高发人群:
焊工、熔炼工、铸造工、机械行业手工刮研工人。
常见误区:这些情况,不算职业病!
误区 1:
“工作累的 = 职业病”
普通腰酸背痛、疲劳、失眠,若未接触明确职业危害,不算职业病。
误区 2:
“职业病 = 不治之症”
多数职业病(如早期尘肺、噪声聋、化学中毒)可防、可控、可治,关键在 “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误区 3:
“只有工厂工人才会得职业病”
办公室人群长期伏案、久坐、用眼过度,虽暂未纳入法定职业病,但属于 “工作相关疾病”,需做好健康管理。
如何预防:守护健康,从这 3 点做起
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 提供合格防护用品(口罩、耳塞、手套、防护服);
· 定期检测工作场所危害因素;
· 组织岗前、在岗、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 开展职业病防治培训。
劳动者:做好自我防护
· 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不违规作业;
· 主动参加健康体检,有不适及时就医;
· 学习职业健康知识,发现危害隐患及时报告。
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 政府加强监管,部门协同联动;
· 行业自律规范,工会监督维权;
· 普及防治知识,提升全民健康意识。
宣传周倡议
职业健康是幸福生活的基石,职业病防治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让我们一起:
学职业病知识、识职业危害、强防护意识、守健康底线,共建健康中国,共享幸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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