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化学毒物就在身边,个体防护知识要牢记

发布时间:2026-04-28 08:01  浏览量:1

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4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主题是“守护职业健康 共建健康中国”。

在工厂、矿山、建筑等行业,劳动者每天可能接触各种化学毒物。常见的职业性化学毒物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

1.有机溶剂类: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等,广泛存在于涂料、印刷、制鞋、电子等行业。

2.重金属类:铅、汞、镉、锰、铬等,常见于冶炼、焊接、电池制造、皮革鞣制等。

3.刺激性气体:氯气、氨气、二氧化硫、光气等,多见于化工、冷库、造纸等行业。

4.窒息性气体: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氢等,常见于密闭空间作业、炼焦、矿井等。

5.农药类:有机磷、有机氯等,主要接触人群为农药生产及施药人员。

化学毒物进入人体主要有三条途径,了解这些途径是做好防护的前提:

1.呼吸道吸入(最主要途径):气态、蒸气态或粉末状毒物随呼吸进入肺部,吸收快、危害大。

2.皮肤接触吸收:脂溶性毒物可直接穿透皮肤进入血液,如苯、有机磷农药。

3.消化道摄入:在工作场所进食、饮水或用污染的手触摸口鼻,导致毒物经消化道进入人体。

1.做好呼吸道防护。根据毒物种类选择合适的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普通纱布口罩和医用口罩对化学毒气无效,必须使用配有相应滤毒盒的防毒面具。

2.做好皮肤防护。穿戴防护手套、防护服和防护鞋,避免皮肤直接接触毒物。作业结束后及时更换工作服,用流动清水彻底洗手。

3.做好眼部防护。在有液态或气态化学毒物喷溅风险的岗位,必须佩戴化学防护眼镜或面罩。

4.禁止在工作场所进食。严禁在接触化学毒物的工作场所内进食、饮水、吸烟,饭前必须用肥皂认真洗手,减少消化道摄入风险。

1.立即脱离中毒现场,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新鲜处,解开领扣,保持呼吸道通畅。

2.皮肤或眼睛受污染者,依据污染物的性质可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3.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告知医务人员毒物名称及接触方式。

4.如患者停止呼吸,立即进行心肺复苏,直至救援人员到达。

5.抢救者进入高浓度毒气环境时,必须佩戴隔绝式防毒面具,严禁盲目施救。

防毒于未然,健康伴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