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宣传周】监管温馨提醒|用人单位如何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与培训
发布时间:2026-04-27 17:31 浏览量:1
用人单位如何开展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与培训
监管温馨提醒
【职业病宣传周】
职业健康宣传和培训是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能力、增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的关键途径,也是预防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重要基础工作。为切实落实职业健康培训责任,用人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章立制
制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制定计划、落实经费保障、规范职业健康培训档案资料管理。职业健康培训档案应包括年度培训计划,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相关记录材料等。记录材料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签到表、培训内容、培训合格材料,以及培训照片与视频材料等。
2.责任分工
要把职业卫生培训纳入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体系,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员。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带头参训, 职业卫生管理员组织实施、专项培训, 部门或车间日常宣导、岗位实操。
3.落实培训学时要求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在任职后3个月内完成初次培训(不少于16学时),之后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8学时)。劳动者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不少于8学时),之后每年参加在岗培训(不少于4学时)。所有培训应确保相关人员及时参加。
4.加强培训组织与实施
用人单位应依据制度与计划,组织开展上岗前及在岗期间职业健康培训。如因工艺、技术、设备、材料变更或岗位调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可由单位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劳动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建议由专家或专业机构进行培训。
5.记录归档
要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训练科目及考核情况等内容,并将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培训情况等,分类进行归档管理。
6.规范相关人员培训管理
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将其纳入本单位统一培训范围。外包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接收在校学生实习的用人单位,应对实习生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提供必要防护用品;对实习期超过一年的实习生,还应组织在岗期间职业健康培训。
DLJK
转载请按以下格式注明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