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所有老板:职业病防治,这13项“硬任务”你扛住了吗?
发布时间:2026-04-26 09:31 浏览量:1
2026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 第24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 “守护职业健康,共建健康中国”。在宣传周期间,我们将持续为大家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守护每一位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职业病防治,不只是发口罩、做体检。法律给用人单位划定了明确且严格的责任。我们为各位企业主、管理者整理了一份
“责任清单”
。对照自查,看看你都做到位了吗?
1
总要求:责任制+工伤保险
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设立专门机构或人员;
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划重点:谁用工,谁负责,工伤险不能省。
2
工作场所基本条件
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不超标;
有防护设施,布局合理(有害无害分开);
配套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
设备工具要保护身心健康。
划重点:别让车间变成“毒气室”或“噪音房”。
3
危害项目申报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必须如实向卫健委申报;
每年更新,有变化(法人、工艺、危害因素等)及时变更。
划重点:不申报=违法,别装不知道。
4
建设项目“三同时”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先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竣工前做控制效果评价,留存备查。
划重点:防护设施不是“装饰”,必须同步到位。
5
管理措施:六个档案+十三项制度
必须建立并落实: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人员;
防治计划和方案;
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档案+健康监护档案;
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划重点:档案不是废纸,是保命记录。
6
防护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采用有效的防护设施(除尘、毒物净化、降噪、防辐射等);
做好维护保养,指导员工正确使用;
提供合格的口罩、耳塞、防护服等,并监督佩戴。
划重点:发了好口罩不盯着戴,等于没发。
7
公告与警示
在醒目位置设公告栏:公布制度、规程、救援措施、检测结果;
严重危害岗位设警示标识 + 中文警示说明。
划重点:让员工看得懂、看得见,才是真警示。
8
定期检测与评价
按规定定期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
结果向劳动者公布;
不达标→立即治理→仍不达标→停止作业,达标后才能复工。
划重点:检测不是走过场,超标必须停。
9
劳动合同告知
签合同时必须书面告知:危害、后果、防护措施、待遇;
不能隐瞒或欺骗。
划重点:白纸黑字写清楚,别玩“阴阳合同”。
10
职业卫生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培训;
对员工:上岗前 + 在岗定期培训,学时要达标。
划重点:培训不到位,就是最大的隐患。
11
职业健康检查(三岗体检)
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都要体检;
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结果书面告知员工;
有职业禁忌者调离岗位,有健康损害者妥善安置;
未做离岗体检,不得解除合同。
划重点:体检是法定义务,不是福利。
12
诊断与待遇保障
如实提供诊断所需的职业史、接触史、检测结果等资料;
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期间不得解雇;
诊断、观察期间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确诊后依法保障职业病待遇。
划重点:推诿资料、拖延诊断,法律绝不姑息。
13
经费保障
足额配备职业病防治经费,专款专用。
划重点:省钱不能省安全,这笔钱必须花。
结语
职业病防治,不是企业的“额外负担”,而是法定的底线责任。保护劳动者健康,就是保护企业的生产力,更是保护社会和谐稳定。
请各位老板认真对照这13条
查漏补缺
守法经营,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