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6年度第七届吉林省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5 20:43  浏览量:2

关于举办2026年度第七届吉林省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为参加2026年7月举办的第七届吉林省残疾人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检验我市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工作的成果,进一步推动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的广泛开展,拓展残疾人就业领域,推动就业结构多元化、高质量发展,加快我市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同时为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2027年第十一届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做好人才培养和选手储备。

一、竞赛时间地点

拟于2026年6月份在白山市进行专项项目培训,2026年七月份在长春市举行,赛期3天。其中:报到、熟悉场地、赛前答疑及理论知识考核1天,竞赛1天,评判、成绩发布、技术点评、闭幕式及撤离1天。

二、竞赛内容

竞赛设置5类16个项目:

(一)信息技术类(2项):1.打字员(文本处理)2.人工智能训练师s(AI语音模型配音)

(二)艺术设计类(2项):1.商业摄影师(短视频制作2.动画制作员(AI辅助动画设计)

(三)手工艺类(4项):1.竹藤师(竹草编织)2.插花花艺师(花艺)3.民间工艺品艺人(剪纸)4.民间工艺品艺人(葫芦工艺品制作)

(四)工业类(2项):1.无人机测绘操控员L(无人机操控)2.物联网安装调试员(物联网开发与应用)

(五)服务类(6项):1.中式面点师(中式面点)2.调饮师(调饮)3.家政服务员(整理收纳)4.互联网营销师S(互联网营销)5.养老护理员(养老护理)6.保健按摩师(盲人)保健按摩

三、参赛名额及条件

(一)参赛名额

以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残联,梅河口市残联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各代表队参赛选手限报28人,每个项目可报名1-2人,原则上各代表队工作人员(含领队)数量为2-3人。

(二)参赛选手

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年龄计算截止竞赛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4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身体状况稳定的残疾人或残疾军人均可参加。

已取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以及符合“全国技术能手”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届竞赛活动。

选手原则要求拥有参赛市(州)户籍。如代表非户籍所在市(州)参赛,须在参赛市(州)连续工作生活5年以上(时间截止竞赛前),并出具有效居住证明或就业、创业、纳税证明。省内各类高校、中高等职业院校拥有正式学籍的适龄在读残疾学生入学满1年后准许代表学校所在市(州)报名参赛。

四、竞赛奖励

组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对竞赛成绩优秀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

(一)对取得各项目获奖名次的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对未取得获奖名次,但成绩排名相对靠前或竞赛期间表现突出的参赛选手授予优胜奖、优秀技能奖或锐意拼搏奖,以资鼓励。

(二)对取得竞赛团体总分前列的代表队,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对在竞赛组织和参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代表队授予优秀组织奖、团结协作奖和道德风尚奖,给予鼓励。

五、其他事宜及要求

填写《2026全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附件2),于2026年4月29日前报送至白山市各县(市、区)残联教就部。

六、联系方式:

附件:1.2026年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目录

2.2026年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个人资料登记表

白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