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将为新就业形态人员提供职业伤害保障

发布时间:2026-04-24 03:38  浏览量:1

本报讯 (记者余嘉熙 通讯员葛慧君)为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合法权益,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总工会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新就业形态人员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并做到每单必保、每人必保。

根据《通知》,河南将从7月1日起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出行行业的滴滴出行、曹操出行,即时配送行业的美团、饿了么、UU跑腿、达达、闪送、顺丰同城,同城货运行业的货拉拉、快狗打车、滴滴货运等12家平台企业纳入试点。上述企业需为通过平台注册接单,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人员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实现每单必保、每人必保。

《通知》明确,职业伤害保障费标准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根据不同行业的职业伤害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缴费基准额。自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河南省行业缴费基准额具体标准为:出行行业每单0.01元;即时配送行业每单0.07元;同城货运行业每单0.18元。

按照要求,河南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全面推进职业伤害保障确认和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全流程委托、一体化经办的服务模式,将职业伤害保障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核定发放“三件事”集约为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办理,从机制上提高经办服务效率和服务体验。同时,要加强基金管理,建立健全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发放等全流程风险防控机制,委托办理机构要配合做好风险检查、疑点核查、交叉互查,严格落实流程控制、业务管理等要求,确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