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宁法院走进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危险驾驶案件巡回审判
发布时间:2025-11-26 11:57 浏览量:3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危险驾驶行为,11月25日,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庄严的法庭“搬”进了洛宁县中等职业学校的课堂,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并以此为契机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活动,为现场80余名师生带来了沉浸式的法治体验。
“零距离”观摩庭审
随着法槌声响,庭审正式开庭。在员额法官曹萍萍的主持下庭审活动有序进行,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冯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冯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法庭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冯某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其相应刑罚。
师生们“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性与公正性,对危险驾驶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有了最直观的认识。
“以案释法”筑牢安全防线
庭审结束后,为巩固和深化教育效果,曹萍萍为同学们播放了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警示片。该片通过真实惨痛的交通事故案例与模拟场景再现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解和剖析了随意横穿路口,违法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骑行等 “七大交通危险行为” 的危害及正确做法。
“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后果这么严重!”“以后我一定要提醒家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学们纷纷分享自己的感受,表示通过此次庭审和视频教育,深刻认识到危险驾驶不仅危及自身安全,更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曹萍萍“趁热打铁”,围绕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等方面,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贴心的安全提示。她从日常出行的三个基本环节入手,细致讲解“步行、乘车、骑行”等方面的安全要点。同时,将这些安全提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紧密结合,向同学们普及法律知识,阐明了许多看似寻常的习惯背后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引导大家不仅要学会“避险”,更要懂得“守法”,从法律层面筑牢安全出行的思想根基。
此次活动是洛宁法院创新普法形式、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的一个缩影。通过“巡回审判+现场普法”的模式,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接下来,洛宁法院将继续深化司法为民举措,积极推动巡回审判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用法治力量为青少年的平安成长保驾护航,为构建平安洛宁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雷凤超 张萌)